索引号: 014206763/2018-56940 分类: 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财政局 文号: 通财购〔2018〕32号
成文日期: 2018-12-28 发布日期: 2018-12-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启用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管理系统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763/2018-56940
分类: 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财政局
文号: 通财购〔2018〕32号
成文日期: 2018-12-28
发布日期: 2018-12-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启用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管理系统的通知
关于启用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29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南通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指定发布媒体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开发了南通市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系统,并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进一步做好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范围

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范围为:南通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预算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全过程应公开信息。

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18〕19号)。

二、信息发布申请

采购人填写并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南通市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管理系统端口申请表》(详见附件1)、《南通市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承诺书》(详见附件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台开通账号及密码后,采购人即可直接上传相关公告和文件内容(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上述系统申请开通联系人:朱祎 (59001978),戴苏湘(59001958)。

三、信息发布要求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南通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财购〔2017〕15号)等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发布的源头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并承诺对所发布信息负责。采购人将需发布信息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应经法律顾问或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并签字。

四、信息审核流程

根据《关于加强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8〕71号)要求,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采购人上传的招标公告及其他文件,重点关注不当言论、错误链接、多处空白、严重错别字、附件不全等问题,审核确认无误的,方可推送发布,确保市级网站数据规范,必填字段填列完整、规范推送。

附件:1.南通市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管理系统端口申请表

2.南通市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承诺书

3.南通市政府分散采购信息自助发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南通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8日

32附件.doc


32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