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收入组织,夯实地方财力基础
加强收入研判分析,严格按照“四个全面”综合考评和月度评估、高质量发展季度考评要求,强化各地收入组织考核,督促抓序时、促进度、提质量,推动财政收入量质稳步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2亿元,增长2.6%,税收占比83.1%。总量列全省第4位、税收占比列全省第6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整合工业、科技、服务业、外经贸发展等4类专项资金,统一设立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24条政策意见;2018年兑现产业扶持资金5亿元。制定陆海基金管理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引进更多优质项目落户我市,目前陆海基金下设产业类二级基金13支,合作基金43支,总规模297亿元,陆海基金出资29亿元,其他社会资本出资268亿元,撬动比例超过9倍。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创业贷”、“助保贷”、科技“资金池”、“苏微贷”等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37亿元,财政支持企业融资效应放大超10倍。
(三)统筹资金安排,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资金争取和筹集,保障轨道交通、中创区、五山及沿江片区、机场、铁路西站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1亿元,同比增加10亿元,保障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在建公益性项目的资金需求。制定《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源头控制,防范债务风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的激励政策》和《关于加快盘活市属国有公司存量土地的意见》,提升区级和国有公司加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拟定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理顺中央创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年度完成城建、基建、水利等项目评审217个,送审金额199.3亿元,审定金额175.6亿元,核减率11.9 %。
(四)聚焦公共服务,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不断提升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8%,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安排50项“为民办实事”资金3.88亿元。提高高标准农田市级补助标准至25万元/亩,目前已累计下拨市级补助资金25.5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04万亩。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建设,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农桥农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支农政策。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提高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加强社保资金管理,强化年度医保基金总额管控。提高六大高职院校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学校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鼓励文化人才引进培养,扶持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投入,加强园林绿化,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五)完善监管举措,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南通市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实现债务管理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制定了市区及市级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对市区在建、拟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进行排查,牵头建立项目储备库,设置新建项目投资和支出“双限额”,量入为出、科学安排建设项目,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构建督查考核、定期会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工作机制,完善我市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成立多部门组成的督查考评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及园区、平台公司进行督查考评,督促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落实。
(六)提升管理水平,构建现代财政体系
落实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通过因素法分配对区转移支付补助。完善预算编制方案,编实编准项目支出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清理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在非税征缴领域推广支付宝、微信等移动缴款方式,为缴款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推动全市全面实施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牵头组织协调我市环保费改税工作。加强委托代管资产管理,推动实现资产拍卖、转让、出租。积极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为主线,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为我市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
(一)保持收入平稳增长
强化收入组织和目标考核,及时分解各县(市)区和税务部门收入预期目标。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关注收入增长点,推进收入数据共享,研究房地产业的趋势变化,加强制造业税收和重点税源分析。保持收入平稳增长。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坚持精准高效施策,落实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细则,全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基金系列产业投资对接活动,积极对接国家服贸基金、集成电路基金,依托基金项目资源优势,为南通导入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产业项目。研究出台小微企业转贷风险补偿办法,通过财政资金增信撬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力争全年支持小微企业融资25亿元。严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严格执行《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项目源头把控,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按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从严控制新上政府投资项目。统筹资金安排,加大土地出让力度,保障空铁枢纽、江海联运枢纽、互联网枢纽建设,确保轨道1、2号线,中创区,五山和沿江片区,濠河整治提升以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做好概算评审,优化资金方案,力求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条件下,降低财政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保障社会民生投入
着重做好社保医疗、教育文化、农业农村等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保障。继续做好综合医改相关工作,落实市区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办法,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征管模式改革,保障市区各项社保资金平稳运行。完善市直学校财政供给标准,激励学校引导外地生源学生在通就业,做好市重大赛事活动保障工作。集中财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财政金融协调支农机制,力争撬动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余额5亿元,确保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2019年全部完成脱贫任务。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力争达到79%。
(五)强化政府债务监管
认真贯彻《南通市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强化债务定量管理,对全市各地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动态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通过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鼓励转型中的国有平台公司和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经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强化督查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市“四个全面”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相衔接,与问责机制相配套,落实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属地责任。
(六)提高财政服务能力
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净化项目支出内容。提高财政资金收益,加强间隙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修订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完善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实施,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出台我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由项目向部门单位和政府延伸,评价范围深入覆盖四本预算,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