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4:4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6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推进总体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协同发力,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工作要求上来,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认真检视反思、深入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和整改方向,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办《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统筹抓总,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全面抓、负总责,对部分事项直接牵头领办;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内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快问题整改落实。在巡察过程中对相关问题即知即改的基础上,接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问题,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对每个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和参与处室(单位)、整改举措、完成时限,局党组会研究审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针对15大项35条具体问题形成70条整改举措,其中6个月内完成整改的问题27条,其余问题确保1年内全部完成整改),并及时按要求做好报送和公开工作。各牵头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局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办,局党组会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研究会商,对下阶段整改工作强化部署推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截至目前,35条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9条(均在原定整改时限内完成)、基本完成整改1条,完成率86%。

三是同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运行管理制度机制,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已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文件,修订局保密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等。在业务管理方面,针对预算全过程管理,出台市本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并在资金拨付环节建立系统与人工双重审核机制;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出台深化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实施方案和一系列配套文件;针对政府采购管理,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主体采购行为文件等。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小微贷”“苏科贷”“专精特新贷”“江海贷”等财政金融产品的投放,2024年累计发放贷款168亿元。二是推出市级首个政银担批量化产品“财信保”,撬动更多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免抵质押、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服务,2024年累计发放“财信保”4.48亿元,平均利率仅3.19%。三是用好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贴息政策及担保补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科技创新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4年累计发放科技创新首贷贴息贷款2.8亿元,贴息额332万元;“设备担”已对接融资需求6.8亿元,成功发放优惠贷款1.7亿元。四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效应,2024年市本级一级、二级基金总规模411.2亿元,撬动社会资本3.4倍,累计投资本地项目202个、投资金额62.6亿元,引进落户项目67个、项目计划投资额264亿元。

(2)涵养重点税源。一是会同税务部门定期调研重点税源企业,共走访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10多家重点税源企业。二是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财税收入组织工作会议,落实财税协同共治机制,2024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525.8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可比增长5.2%。

(3)兜牢“三保”底线。一是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组织专题学习、传达部署上级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清理各类往来和专户结余资金。要求县区财政加大暂付款清收力度,防止暂付款长期挂账挤占库款。落实上级“三保”预算编制最新要求,做好“三保”支出需求测算,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完成市本级“三保”预算编制,加强对区审核,全市2025年“三保”预算606.9亿元。根据库款流入流出情况按月梳理大额预算项目拨款计划,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加大市对区往来资金调度力度。结合苏财库〔2024〕24号文件中“绿、黄、红”三色风险等级预警要求,按日监测全市库款保障水平和“三保”支出执行情况,对风险预警地区下发库款保障提示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下发5份提示函,相关风险均及时妥善处置到位。

(4)严控一般性支出。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采取压降公用经费、通用项目(办公设备购置、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职能项目(委托业务费、业务培训费等)等多项举措,严控一般性支出。部门预算“一上”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标准和压减要求,运转类项目共核减近2亿元。

(5)加强估(概)算审核。对估(概)算核减率超过20%的20个项目进行原因分析,为评审中心和业务处室联动加强审核提供参考;以典型项目为参考,统一估(概)算送审格式、内容和费用组成,确保费用的完整、全面;强化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作,引导建设单位树立成本控制意识,确保建设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坚决遏制超规模、超标准现象的发生。

(6)完善惠企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相关政策(项目)的通知》(通财预〔2024〕30号),牵头对市本级现有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清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梳理优化政策,协同市工信局出台支持新型工业化十条政策;协同市商务局研究出台稳外贸稳外资新政策。建立上级下达惠企资金台账,发文时督促相关地区及时兑现。

 2关于“3.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精细”问题的整改。

(1)出台《南通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通财绩〔2024〕6号),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内容、方式方法、管理实施、审核应用等方面内容。今年初举办了财会监督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督促业务处室指导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对新出台政策和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2)完善修订政策,向市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级涉企奖补政策情况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对涉企政策进行梳理,结合涉企政策实效性评估情况,共梳理文件11份,修订23条政策,对出台以来绩效不明显的政策予以修订或删除,对已到执行期限的政策予以废止,结合新政策制定完成清理工作。

(3)结合零基预算编制要求,突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密切关注上级动态,结合涉企政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已修订完善现有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支出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在当年编制调整预算时按程序调整并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

 3关于“4.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已全部发文给相关单位,并明确单位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时限。各单位已书面反馈整改报告。

(2)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已废止《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约谈提醒办法》。

(3)按照“五年全覆盖”要求,对部门预算单位近几年被检查情况进行梳理,谋划并印发2025年财会监督计划,实施8大类财会监督检查项目,继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纪巡审贯通协作。强化巡察、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结果运用,压减2025年部门预算3641万元,推动部门(单位)完善制度60项。强化日常监督,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设定监控规则242条,系统预警提醒4.2万余条。

  (4)一是组织召开2025年部门预算一上审核业务培训会暨政府专项资金等预算编制布置会议,督促业务处室专管员认真贯彻执行《南通市财政局财政支出管理岗位职责规范(试行)》(通财预〔2022〕35号)相关要求,从严审核预算编制,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人大批复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做好预算全过程管理工作。二是处室处务会每月听取专管员工作情况汇报;局分管领导按季度听取处室相关情况汇报,并抽取部分专管员听取工作汇报;局主要领导每半年抽取部分专管员听取履职情况汇报。组织召开2025年部门预算一上审核会议,局领导听取专管员汇报单位职能项目和市立项目审核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专管员加强对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跟踪管理,提升履职能力。

(5)在资金拨付环节,建立监控系统与人工核验双重审核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对资金支付规范性、合规性、一致性的监控审核,从源头控制资金支付风险。

(6)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年底突击花钱列入财会监督检查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共实施8大类56个项目,检查数量同比增长55.6%,推动部门(单位)完善制度60项,并将2024年发现问题的单位列入2025年财会监督“回头看”,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在2025年预算编制审核中,加强对部门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等重点问题的财会监督检查的结果应用,共压减2025年预算资金1.17亿元。2025年部门预算一上审核会议上,要求专管员对市委巡察、财会监督、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单位的预算压减情况进行说明,推动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4关于“5.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任务清单。一是2024年10月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10月份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第三季度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专项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4年11月20日,局青年圆桌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四是结合年底述职,局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修改《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指标内容,引导处室(单位)结合职能,分析研判近期业务相关范围内可能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等问题。2024年三季度、四季度,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处室(单位)对意识形态进行研判,并向局党组汇报情况。2024年底,局党组听取全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分析研判。

(3)增强保密意识。新修订的《南通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已经2024年11月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6日正式印发。于2024年11月29日组织全局学习《南通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强化全局同志保密责任意识,提升保密工作能力。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要求,加强收文流转、归档、清退等重点涉密环节管理;依据涉密程度确定重要、一般涉密人员并落实管理要求;加强对重点涉密部位的日常巡查和规范管理;梳理统计全局微信工作群,并组织全局同志签订微信使用保密承诺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制发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公文和信息的审核管理,坚决杜绝涉密事件发生。

 5关于“6.‘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常态化开展学习。以即知即改的态度落实整改要求,7月底召开党组会,局党组书记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2024年三季度、四季度,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各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3)2024年10月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4)2024年底召开局党组会,听取局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2024年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5)2025年2月24日下午,召开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通报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以及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代表局领导班子作检视剖析,并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关于“7.‘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2024年三季度、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人数不少于应谈人数的8%。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实》《谈心谈话记录表》,规范做好记录和保存,认真通过系统填报“两个责任”履责纪实。

(2)狠抓作风建设。安排专人不定期检查,实时掌握考勤情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严管厚爱结合。组织2024年三季度、四季度平时考核,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正科职由分管领导考评;其他人员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本处室(单位)人员的40%提出“好”等次初步人选,报分管领导统筹确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考核,严格将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人员平时考核原则上有2次以上“好”。

 7关于“8.对基层财政部门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1)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任务。

(2)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等廉洁教育活动。一是学好党纪法规,筑牢思想堤坝。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深化以案为鉴,敲响自律警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5名党员代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做到镜鉴“典型案”、警醒“身边人”。三是盘实廉政“账本”,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处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第三轮检查,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组对各处室(单位)岗位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3)将对基层财政检查纳入财会监督年度计划,常态化对各区开展重点领域检查,2024年对6个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0天内报送整改报告。将对区检查列入财会监督2025年度计划,聚焦三保支出和库款保障、重点项目投入(科技、教育、乡村振兴、社保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财政基础管理工作、2024年整改情况回头看、上级部署的其他项目等开展监督检查。

 8关于“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资产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认真梳理2021年-2023年购买的《江苏统计年鉴》等物资,根据相关要求已补登固定资产。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表》,新增资产先登记入资产云系统,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后再办理报支,确保账实相符。

(2)加强机关工会活动费用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机关工会活动费用挤占公用经费25073.64元已从工会经费户汇入局机关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南通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控制经费开支范围,严禁在单位行政账户中列支工会经费支出。

(3)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往来资金清理。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往来资金清理,2024年10月清理珠算博物馆专户管理资金16269.26元上缴国库。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醒各处室人员及时结报相关费用,原则上一事一报,并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9关于“12.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9月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党外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就相关业务工作议题发表建议,不参与任何事项表决。对干部任免事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所有议题均形成讨论结果,并规范、完整做好讨论情况记录。

 10关于“13.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1)扎实开展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一是2024年11月8日,完成局机关党委换届,进一步建强党务干部队伍。二是2024年11月8日,局新一届机关党委召开第一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委员分工及工作计划。三是各党支部就近利用资源开展党性教育,开展“感受城市新脉搏 共绘南通新图景”等主题党日活动。四是2024年四季度,局机关党委多次召开机关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巡察整改进度,审议年度党建报告,组织各支部书记交流党建工作,指导各支部制定2025年工作计划。五是2024年下半年,局机关党委安排专人随机参加党支部的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

(2)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局机关党委印发四季度“三会一课”指导意见,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和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的通知》(通财机党〔2024〕21号),建立党建工作督察机制,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局机关党委年末检查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党支部、党小组对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完善。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召开机关党委会,组织党务干部参加机关工委培训,学习市级机关工委支部标准化建设和我局党建工作督察机制相关文件。制定并下发组织生活会工作提示,指导支部在2025年3月底前高质量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

 11关于“14.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有效发挥职务职级并行的激励作用,优化和充实局中层岗位力量,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动干部交流轮岗,不断调整优化人员配备。结合最新法规文件精神和我局实际,优化考勤流程,印发《南通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修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考勤纪律,积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能。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10.资产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及业务用房后续管理。局资产处牵头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各支出业务处室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指导立项主体梳理问题症结,对接代建单位、审计、不动产登记部门推动竣工决算审计及权证办理,更新基本建设项目库,结合资产绩效评价,规范项目资产登记入账。截至目前,18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38个项目已登记入账,32个项目已办理权证。其中,总投资2.43亿元的通师一附(一期、二期)已完成竣工决算和权证办理,资产已登记入账。剩余项目,各单位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按照目标序时推进。

(2)推进市本级国有房产分类处置。已解决5处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剩余17处房产中通师高专的8处房产房屋完好,未被占用,原始资料完整,正在协商办理产权过户;原动物医院(姚港路27号)房产正在联系原租用人清退房屋内物品,拟收回房屋。督促各相关单位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分级分类加快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2关于“11.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文件。一是组织政府采购岗位人员专题谈话,要求有关人员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查堵风险漏洞,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认真和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对照《南通市财政局货物服务和小型修缮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清单中46个采购项目,发现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少数采购项目,如机场集团2021-2023年综合运营情况监督检查服务项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报表审计项目的招标文件也存在未明确支付方式、条件、分期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政府采购岗位有关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电脑网络和打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相关配件采购不规范问题,开展电脑网络和打印机等维修市场行情调研,参照其他部门(单位)操作经验,梳理办公设备日常维修配件清单,制定相关配件询价采购文件,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签订合同,明确技术需求、服务期限、服务要求、结算方式等,确保电脑网络和打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相关配件采购规范化操作。四是制订局行政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办公室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将政府采购作为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2)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已制订购买服务招标文件模板,制定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时,明确支付方式、条件、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确保完整准确,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合同制定、项目实施、验收考核、费用拨付等工作。

(3)加强对政府采购主体监管。一是强化采购人管理。2024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主体采购行为的通知》(通财购〔2024〕53号),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明晰采购主体权利义务,提高采购质效。建立采购人政府采购培训新模式,完成培训服务机构的比选,正在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对接培训系统搭建、课程师资安排、培训模式以及合同签订等事宜。二是强化代理机构管理。2025年2月21日组织代理机构业务培训,重点聚焦行业监管政策解读、投诉案例分享、业务风险防控,强化代理机构监管效能等,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力度。针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1家采购人和1家代理机构发送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有力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并拟研究建立财政、纪检、公安、审计等部门参与的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机制。

 3关于“15.巡察整改未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通财库〔2023〕6号),对预算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举一反三”要求,对制度不完善、政策不适应形势要求的问题,及时修订制度办法、完善相关政策。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财预〔2024〕29号)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相关政策(项目)的通知》(通财预〔2024〕30号),对市级现行预算支出标准开展“回头看”,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更好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作用。二是印发《南通市市本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通财预〔2024〕26号)和《关于编制2025年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24〕27号),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制定南通市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2025 版),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拓展完善细分领域支出标准。三是印发《南通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通财绩〔2024〕6号),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对拟用财政资金安排的新出台政策、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高政策设立和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促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节约使用。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2)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第九轮巡察整改的相关要求,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做好巡察整改系统填报工作,局党组会按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3)对巡察反馈涉及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列入下一年度对预算单位财会监督检查内容。2025年安排“整改回头看”类财会监督检查项目46项,重点关注十三届市委第八、九轮巡察,2024年财会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政策完善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落实,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际成效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继续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尚未完成整改的4大项中6条具体问题加紧整改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会商,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同时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事事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二是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坚持从严从实的要求,对前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是否彻底、已经整改完成的是否出现反弹、举一反三是否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各类制度办法,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定下来,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同时,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整改,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硬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5594173,电子邮箱2752654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