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发〔2016〕34号)精神和国家、省和市有关营商环境提升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是南通市本级所有货物、服务和工程(非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审查标准
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各项要求,按照以下标准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审查,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一)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
(二)不得以要求经营者进行不必要的备案、登记、注册、资质验证,以及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
(三)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框架协议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项目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潜在经营者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四)不得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采购项目信息,直接规定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歧视性资质资格要求或评标评审标准,将外地经营者在本地区的业绩、所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采购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违规要求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注册设立分支机构,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
(五)不得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不得强制指定商品或服务品牌;
(六)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审查方式
通过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运行的“南通市公平竞争e审查”平台进行(网址:https://nantong.wpooldata.com.cn/review/login,以下简称e审查平台)。
四、审查流程
(一)采购单位在正式发布采购公告前8个工作日,登录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开通的e审查平台账户(开通账户名单详见附件),上传拟发布的采购文件,待评估;
(二)e审查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单位上传的采购文件进行竞争影响评估,并反馈意见;
(三)如e审查平台反馈所上传的采购文件存在疑似违规点等情况,采购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核实,并将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再次上传至e审查平台待审核;
(四)e审查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生成“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
(五)采购单位将e审查平台审查通过并生成的“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作为采购文件附件一同上传“苏采云”平台。
五、实施时间
2023年7月选择两个部门试运行,根据试运行结果适时全面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采购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合理编制采购文件,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文件审查的主体责任。在发布采购公告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采购文件条款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
(二)强化实施保障。各采购单位归口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确保及时做好采购文件上传e审查平台、反馈与核查整改、二审通过生成二维码后发布正式采购公告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大数据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文件全面筛查、实时监测,并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筛查结果,同时抄送有关监管部门。市财政局对不按规定实施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追究责任人责任。
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文件发布前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后,即不再执行原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采购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文件规定。
附件:“南通市公平竞争e审查”平台账户名单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