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工作,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绩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印发《南通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细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政府采购“最后一公里”的监督。
一是严格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实践管理中发现,采购人往往会脱离采购文件的基本原则和范围签订合同,造成合同条款与响应文件不一致。针对该问题,《指引》明确合同签订的主体职责,要求合同签订不仅要符合民法典要求,同时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依据为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根据货物、服务特点,明确规定合同实质性内容和合同附件要求,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管理。
二是依法加强履约验收管理。依法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实践管理中发现,有些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存在“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问题,收而不验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采购人验收环节走过场,没有完全按照采购文件验收,存在“重验收程序,轻履约实质”的问题,重数量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指引》进一步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对项目履约验收程序做了详细规定,从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资料、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出具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处理以及档案保存等八个方面细化操作指引,并提供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有效解决实践中履约验收书要素不全、格式不一的问题。
严格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助力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政府采购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结合前期出台的验收书面记录抽查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