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财政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教育资助政策,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健全覆盖全学段的教育资助体系,压实支出责任,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实现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有力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根据国家、省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部署要求,我市在梳理全市大班在园幼儿人数及保育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财力分担比例提前做好资金需求测算。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各地已制定出台区域内具体实施方案,构建起市、县、乡镇多级财政联动保障体系。今年10月底,各级财政资金已按要求拨付到位,2025年秋季,全市共减免大班在园儿童数45693人,相应减免保教费13390万元。
二是及时修订市直学校资助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省关于普通高中、中职阶段资助政策提标扩面相关要求,南通市财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及时修订《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同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将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同时,将孤困学生专项补助纳入教育资助体系,从2025年起,按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对孤困学生给予补助,优先用于减免孤困学生伙食费、校服费等相关教育收费,进一步减轻孤困学生教育支出负担。
三是不断健全教育资助财政保障机制。将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市级平均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足额测算补助经费并纳入各学校部门预算,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分布集中的个别学校,指导单位编制本年度助学金预算,确保应助尽助。针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学生流动性较大的现实因素,根据学校申报材料,会相关部门追加下达中职资助经费。2025年,市财政局安排39所市直学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77万元,下达市区15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7844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不断健全教育资助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切实提高各项助学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