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农〔2023〕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2023年在田小麦等夏粮作物实际播种面积。
二、统计上报面积
请各区于5月17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面积统计核实工作,并将统计结果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及时组织发放
请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6月2日前将发放工作总结及发放情况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