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1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乃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区“小微贷”业务开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0月,为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服务,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小微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1〕4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苏科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1〕46号)、《关于印发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入围合作机构名单的通知》(苏财金〔2021〕113号)、《关于建立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苏财金〔2021〕117号)、《关于做好“小微贷”等产品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120号)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小微贷“苏

科贷”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通财金〔2021〕28号),在我市顺利落地开展了“小微贷”“苏科贷”专项财政金融产品信贷业务,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截至2022年7月,“小微贷”“苏科贷”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83.3亿元,服务2490户小微企业。

一、关于“合作银行数量不多”问题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入围合作机构名单的通知》(苏财金[2021]133号)要求,入围全省“小微贷”产品合作名录,且在南通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共有26家(各农商行分开计算),未纳入上述名单的银行无“小微贷”产品承办资格。目前已与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小微贷”产品合作协议,并在市财政局进行备案的银行共计19家;同时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家银行省分行或总行都签订了总对总合作协议,省信保南通分公司可利用信保集团的银行授信在南通市区开展“小微贷”业务,无需与市区的银行另行签订协议。因此,通过上述两种渠道,市区大多数银行目前都可承办“小微贷”产品业务。

二、关于“‘小微贷’产品业务规模不大”问题

截至2022年7月,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业务授信总额186亿元,新增担保额19.95亿元,在保余额21.01亿元,服务1072户,切实缓解了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融资困境。该产品在保余额占市区全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的55.13%,其占比呈不断攀升态势。合并计算省信保南通分公司承保市区的“小微贷”业务,该产品在保余额已近30.51亿元,有效服务了市区众多的小微企业。

三、关于“担保授信规模不足”问题

截至2022年7月末,各家合作银行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给予的“小微贷”专项授信总额已达186亿元。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小微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1]44号),“小微贷”产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上下联动、风险共担”原则,实行风险共担机制。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省市(县)风险补偿基金、再担保机构分别按1:2:3:4的比例承担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余额仅为全部贷款总额的10%,各合作银行均已按上述原则对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专项授信审批。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亿元,净资产5.51亿元,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余额和户数占比均超过80%。按照《融资担保公司责任余额计量办法》的规定,该公司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责任余额上限可达其净资产的15倍,即82.65亿元。对应“小微贷”产品融资担保机构需承担10%的风险责任比例,理论上可承保的“小微贷”本金余额可达826.5亿元,总体授信规模十分充裕,不会制约“小微贷”产品的业务发展。

四、关于“市开发区、海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准入”问题

市开发区、海门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分别为南通能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南通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南通能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成立,经营团队组建时间不长,目前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仅为BBB+,在我市排名最低,对该公司业务运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暂时无法评价。可在该公司存续经营一段时间,积累相关的运营管理经验,并取得一定的信用评级和监管评级后推荐其申报为“小微贷”合作机构。南通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近年来出现了大量的代偿项目,主要经营负责人因违纪违法案件入刑,担保风险较大。据部分银行反映该公司出现了不履行担保责任、拒绝赔付的现象,合作银行最终按约定强制扣划了其缴纳的担保履约保证金。由于无法判定该公司的有效代偿能力,因此暂未准入其成为“小微贷”合作机构。

2022年7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小微贷”“苏科贷”产品合作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苏财金[2022]73号),明确了各地要引导金融机构广泛参与,不断扩大“小微贷”“苏科贷”等产品贷款投放规模,拓展企业覆盖面,每年对“小微贷”“苏科贷”产品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动态进行调整。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小微贷”“苏科贷”等产品宣传力度,扩大贷款投放规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金融机构申报以及县(市)、区推荐情况,及时调整“小微贷”“苏科贷”产品合作金融机构,让每一家有融资需求的小微、科技企业都能利用省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的支持政策,享受到优惠、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