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我市成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2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10月20日,我市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意见的通知》,成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通知》明确,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根据前期研究出台的《南通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对列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民生支出清单的,市行政主管部门若出台新的民生政策或提标扩围,启动实施前须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财政部门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对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存在风险隐患的民生政策,一律不得实施。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审核报备流程。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一致后,须提请市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市政府同意并按程序进行备案。市要求所辖县(市、区)提高民生政策标准的,其标准超过省定标准部分,按照不低于20%比例对所辖县(市、区)给予提标补助。同时严格财政民生支出预算管理。将民生支出纳入预算足额保障,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民生政策,确需出台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