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要求,积极履行财政支农职责,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优化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高质量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以财政金融支持为重点,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今年全市农林水支出预算数74.56亿元,比上年增长2.45亿元。坚决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二是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依托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贷款贴息、应急转贷资金财政政策,全方位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今年累计为1383户经营主体补助担保费684.38万元,担保发生额15.68亿元;为1685户经营主体贴息579.72万元,担保发生额17.42亿元;为15户经营主体使用转贷资金2435万元,日费率0.2‰,平均周转天数1.07天。三是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参与出资设立规模2亿元的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和全产业链建设等优质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二、以集聚规模发展为路径,提升乡村产业振兴效能

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藏粮于地”战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安排和调度,确保新建标准提高到4000元/亩,成功推动我市入选全国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支持“十百千”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建设,按照万亩示范方800万元/个、千亩示范方50万元/个标准,下达50%奖补资金3150万元,推动建设6个万亩示范方、30个千亩示范方,为打造农业产业集群、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构造基础条件。二是支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围绕优质粮食、现代种业、特色产业等领域,支持打造海安现代渔业产业园等1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三年建设期内,每年奖补200万元/个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完善乡村产业空间布局。三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安排机械化项目奖补资金760万元,支持建设13个市级粮食服务中心、50台烘干机、2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以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效率。

三、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支持乡村示范建设行动。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部署要求,按照乡村振兴示范村300万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进村10万元/村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建设具有江海平原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注重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在通州区、海门区各打造1个综合性强、集聚度高的乡村振兴示范片,两年建设期内,每年奖补500万元/个,为全市探索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具体路径。二是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下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745万元,构建与乡村发展配套的生产加工、交通通信、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布局,满足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民休闲娱乐需要。三是推进生态幸福河道建设。围绕区域治水和河长制工作,安排水利建设奖补资金3000万元,推进现代水网规划、引排联控及幸福河湖工程建设河道疏浚整治、黑臭河道治理等重点工程持续改善优化我市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