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建立内控制度规范财政运行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09 10:0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规范财政内部控制,防范财政廉政风险,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内部运行体系,近日,市财政局制定了《南通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将内部控制原则和管理要求落实到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环节,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规范用权、依法理财。

责任明晰,齐抓共管。成立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机构,下设基本规范、财政预算编制、财政预算执行、财政业务管理、行政运行五个小组,各小组由一个主要职能处室牵头,其他相关处室配合,负责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制度的具体制定,财政监督处负责审核把关。

统筹建立,分步实行。结合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出台的内控制度和局业务特点,参照省厅设立 “1+4+N” 三个层次的内控体系( “1” 指基本规范, “4” 指财政预算编制、财政预算执行、财政业务管理和行政运行四项基本内控制度, “N” 指各处室〈单位〉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2020年建立 “1+4” 内控制度体系;2021年,制定各处室(单位)内控制度操作规程(“N”)。

突出重点,规范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涉及各项财政业务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通过设立不同模块,细化内容,把政策制定、预算安排、资金管理、审核审批等财政核心业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同时通过强化对主要业务流程的管控和对核心权力的监督制约,减少自由裁量权,加强内部权力制衡,形成操作简单、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

保障落实,强化监督。相关处室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同步建立了保障制度执行机制,明确了制度执行中的关键控制点,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局财政监督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不断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