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763/2019-00090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财政局 文号: 通财税法〔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 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763/2019-00090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财政局
文号: 通财税法〔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 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 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2-26 15: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财政(金)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江苏省财政厅与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级财政、税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好文件精神。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反馈。


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pdf



南通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