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02 09:1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和国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在历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继续向纵深推进预决算公开,注重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8条;依托新闻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平台开展财政宣传和政策解读2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服务理念,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四、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面公开2015年市级政府预算、2014年决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的82家一级预算单位(含所属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修改完善“南通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努力将网站打造成全市财政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信息的首要平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政民互动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意见箱、互动平台、在线调查、咨询及投诉专栏和其他有关媒体平台的载体作用,保持公众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就社会关注的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与公众进行交流。
    (二)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权力运行情况反馈和监督作为推进财政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系统建设方案,统一工作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有效提升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财政决策的科学性。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研究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登记、流转、会办、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体系,通过局OA系统予以固化。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取登记办理件,编制流水号,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批,分管局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如涉及到多个处室或外单位的,强化会办协调。主办处室统一拟制答复稿,答复前交局税政法规处审核把关,必要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律师意见,确保回复准确、合法,减少行政复议事项。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制[2015年]通财依复第*号的文号,并加盖“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印章,用双挂号信件寄送,便于收取申请人回执。按照“一申请件一档”的原则,将所有办理材料全部复印留底,装订成册,及时归档,确保留痕。
    (四)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局党组明确达培炎副局长为新闻发言人,肖陈忠局长助理为网络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财政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强化“四位一体”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着力宣传,确保公众知情权的实现;积极参与市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市民广场咨询活动,回答市民有关社会养老及医疗补贴等方面咨询。
    (五)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印发并公开《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15〕1号),明确南通市2015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印发并公开《南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涵盖公共教育、公共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9大类共118项。相关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流程、全部政府采购项目需求、采购结果等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方便供应商获取信息。
    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