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市区普惠金融政策100问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3: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省级普惠金融政策类

1.问:如何申报省级普惠金融政策?

答:每年4月份前后,省财政厅会发出申报通知,例如:2021年3月24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金[2021]32号),市财政局会转发给各区财政,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留意各级财政局的外网,向所在区财政局进行申报。

2.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

答: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

3.问: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申报单位开展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担保业务业务。监管机构年度检验不合格的担保机构不予申报。

4.问: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奖补标准是什么?

答: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担保业务,按其上年度在保业务给予不高于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其中,疫情防控期间,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费下降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机构每年的奖补金额不高于1000万元。

5.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

答:列入省级名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6.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当年新设立或增资的,并实际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对小微企业融资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

7.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的奖补标准是什么?

答: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新增资本的2%予以奖励,每年单户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8.问:对省内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补偿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对省内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信贷投放情况进行考核,一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较 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且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二是“普惠型涉农贷款”(包括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的农户经营性贷款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涉农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

9.问:对省内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省财政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年度增量部分,按不高于3‰的标准,分别计算并给予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单户法人机构每年补偿金额不高于500万元。

10.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风险补偿?

答: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

11.问: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风险补偿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当年小额贷款公司正常开展贷款投放业务,按规定可申报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12.问: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单户不高于500万元(含)的贷款,省财政按上年度贷款业务给予不高于年化3‰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单笔贷款利率超过15%的不纳入补偿范围。单笔贷款业务风险计算公式为:贷款金额×(贷款天数/365)×3‰。单户法人机构每年补偿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13.问:对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的贷款风险补偿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合规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服务。

14.问:对小微企业转贷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新发放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贷款,每日转贷利率0.3‰以内的,省财政按上年度转贷业务新发生额给予1‰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单笔业务风险补偿计算公式:单笔转贷金额×1‰。单户法人机构每年补偿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15.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融资租赁机构的风险补偿?

答:金融租赁机构、融资租赁机构。

16.问:对融资租赁机构的风险补偿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金融租赁机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单户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单笔业务租金收益的内部收益率不高于8%。

17.问:对融资租赁机构的风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和融资租赁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纳入监管合格机构名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金融租赁机构和融资租赁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省内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租金收益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不高于上年新发生融资租赁投放额3‰给予风险补偿。单笔租赁业务风险补偿计算公式:单笔租赁发生额×3‰。单笔业务延续到下年度的,下年度不重复享受补贴,租赁物为乘用车及客车的不予纳入统计。单户法人机构每年补偿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18.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科创板、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奖励?

答:在“科创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主板、新三板上市的农业龙头企业。

19.问:科创板、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奖励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在当年进入上市流程,取得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或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等。

20.问:科创板、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所处的不同上市阶段分别予以奖励:在企业取得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后,奖励20万元;在取得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后,奖励80万元;成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奖励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当年在新三板挂牌的,每家企业奖励40万元。申报单位在上一年度满足两个及以上的上市阶段奖励情形的,可按累计奖励金额提交申请。

21.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奖励?

答: 省内合格挂牌企业。

22.问: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奖励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对省内企业于2020年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以挂牌企业证书为准),企业实际正常运营,经审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或净利润100万以上,企业以往年度未享受过省财政该项奖励政策。

23.问: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于挂牌省区域股权市场“科技创新板”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对通过股改挂牌价值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对挂牌成长板等其他板块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其中:对于总部注册地在我省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价值板、成长板挂牌的,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24.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

答:在我省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

25.问: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或中国基金业管理协会注册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须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并对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中小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26.问: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对符合条件、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中小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且持有股权超过1年的我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备案创投机构,按照不超过投资规模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年度单户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市级普惠金融政策类

27.问:市级普惠金融政策有哪些?

答:本普惠金融政策问答中所提到的市级普惠金融政策主要是指《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21〕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规〔2020〕5号)提到的奖补政策。

  28.问:吸引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南通基金”)与优质机构合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全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南通基金出资额不超过40%。在符合约定条件下,南通基金以其享有的该基金全部超额收益为上限,将基金投资于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全部收益所得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当基金投资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完全退出时发生损失的,以该项目实际收回金额为上限优先清偿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投资本金。

29.问:哪些对象可以申报吸引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答:依法设立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机构。

30.问:吸引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1)依法设立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至少有3名具有三年以上创业投资相关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须在南通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南通办公或在南通缴纳社保;

(4)具有南通扶持和鼓励产业方向早期项目投资经验及成功案例;

(5)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完备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6)按照相关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申报时须至少已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30%资金(不含天使母基金出资部分)。

(7)相关问题可咨询: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李玫,联系电话0513-55005136;市财政局基金处、朱霁联系电话0513-85594167。

31.问: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力度的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第一类)在南通基金下设立江海英才天使投资基金,委托南通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作管理,对市区获得省双创人才项目、市江海英才项目资助的企业进行配套股权投资,自企业获得上述项目资助之日起3年内, 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单个项目股权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可最低按当期国债利率退出。

(第二类)发挥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作用,对由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市区高科技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3年内可按约定方式退出。

32.问:哪些对象可以申报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力度的政策?

答:(第一类)市区获得省双创(创业类)、市江海英才创业项目的企业。

(第二类)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市区高科技企业。

33.问: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力度的政策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第一类)获得市江海英才200万元以上(含)资助的创业个人项目及300万元以上(含)资助的创业团队项目企业:根据企业申请情况,自获得上述项目资助之日起3年内,由江海英才天使投资基金给予100-5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具体投资金额、股比、退出等按照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则确定。获得省双创(创业类)项目、其他市江海英才创业项目资助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自获得上述项目资助之日起3年内,由江海英才天使投资基金按照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则进行投资决策和管理,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二类)由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则进行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签订及出资、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冯宇峰,联系电话0513-85215333;市财政局基金处朱霁,联系电话0513-85594167;南通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瑞炎,联系电话0513-55005136。

34.问: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培育南通市区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第一类)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3年内(且在基金存续期内)每年按基金对该类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第二类)对帮助市区初创科技型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含新三板精选层)上市挂牌的,在上市时存续且最先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每上市1家企业给予基金管理机构50万元奖励。

35.问:哪些对象可以申报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培育南通市区初创科技型企业政策?

答:(第一类)在南通市区注册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二级基金除外)。

(第二类)在南通市区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36.问: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培育南通市区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第一类)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基金业管理协会或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且在存续期内;基金投资项目符合南通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要求。

(第二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相关投资基金须在中国基金业管理协会或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基金管理机构在所管基金投资南通市区初创科技型企业后,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含新三板精选层)上市挂牌;在上市时仍为该企业投资机构且为首两轮外部投资机构;(基金投资项目符合南通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要求。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财政局基金处王楠楠,联系电话0513-85594217。

37.问:那些对象可以享受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政策? 

答:已在省天使投资机构库入库的创投机构。

38.问: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政策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投资补偿,最高不超过机构首轮实际投资额的20%。对于单个天使投资项目,市级风险补偿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9.问: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政策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对入库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项目,自项目入库之日起5年内,因被投资企业破产清算、股权公开挂牌交易、股权转让等实现投资股权完全退出发生的投资损失。申报材料:根据年度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补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的材料要求。申报时间:具体见省创业中心《天使投资补偿申报通知》。材料书面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0.问: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政策的申报流程?

答:1.创投机构提出申请,完成挂牌交易,申报损失额度;2.市科技局、财政局受理审核后上报;3.省创业中心核实后提出补偿建议;4.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进行补偿拨付;5.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省补偿额度按比例给予配套。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喻兴龙,联系电话0513-55018873;市财政局工贸处张召朋,联系电话0513-85594113。

41.问:工商银行“小微创业贷”是什么?

答:以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作为增信手段,按照一定放大倍数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项融资业务。以法人名义申请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2.问:工商银行“小微创业贷”有什么申报条件?

答:1. 符合“四有”要求的客户。即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的小微企业。2. 符合工商银行小微企业信贷基本条件;有纳税证明、合同订单、水电费记录、财务报表等;征信正常,环评合格。

43.怎样申请工商银行“小微创业贷”?

答:1. 贷款申请:向工行分支机构提交贷款所需资料,由工行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尽职调查;2. 贷款审批:市分行权限内审批;3.贷款发放:由工行各机构线下发放贷款。工商银行各网点及营业机构均可受理。

相关问题可咨询:工商银行普惠部曹咏梅,联系电话0513-83533334。

44.问:农业银行和江苏银行“科技资金池”贷款是什么?

45.答:向经政府指定主管部门推荐或确认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

46.问:农业银行和江苏银行“科技资金池”贷款有什么申报条件?

答:1. 经南通市科技局、南通市财政局推荐或确认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 注册地为南通市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创新性与较高技术水平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47.问:怎么申请农业银行和江苏银行“科技资金池”贷款?

答:1.企业申贷并提供相应基础资料;2.非名单库内企业由银行推荐入库;3.业务审批;4.合同签订并办理担保手续;5.发放贷款。农业银行和江苏银行市区各网点及营业机构均可受理。

相关问题可咨询:农业银行普惠部胡蓓,联系电话0513-61626026。江苏银行普惠部韩薇,联系电话0513-85129623。

48.问:农业银行“苏微贷”是什么?

答:以财政风险补偿基金为主要担保形式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

49. 农业银行“苏微贷”有什么申请条件?

答:经由南通市财政局推荐和确认的符合工信部规定的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50.问:怎么申请农业银行“苏微贷”?

答:1.企业申贷并提供相应基础资料;2.非名单库内企业由农业银行推荐入库;3.业务审批;4.合同签订并办理担保手续;5.发放贷款。农业银行各网点及营业机构均可受理。

相关问题可咨询: 农业银行南通分行明媛媛,联系电话0513-81626030。

51.问:“苏科贷”是什么?

答: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合作,以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承担风险补偿责任为基础,对纳入“苏科贷”企业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资金的融资业务。合作银行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农商行等8家银行。

52.问:怎么申请“苏科贷”?

答:1.客户填写苏科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2.客户配合客户经理贷前调查;3.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审批通过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合作银行各网点及营业机构均可受理。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喻兴龙,联系电话55018873;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部黄炜,联系电话0513-55018835。

53.问:“江海贷”是什么?

答:市财政局推出的新型财政金融信贷产品,通过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形式推动银行信贷投入,主要为南通市内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相应融资服务。分为北京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科创产业信贷业务(崇川区、中创区)、建设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精密制造及生物制药产业信贷业务(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江苏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高新技术产业信贷业务(通州区、南通高新区),通过财政资金增信、分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各区内优势产业以及 “3+3”重点企业等,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高效率、低成本”的信贷产品服务。

54.问:怎么申请“江海贷”?

答:1.客户填写江海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2.客户配合客户经理贷前调查;3.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审批通过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相关问题可咨询:建设银行普惠部陈璐,联系电话0513-68091641;江苏银行普惠部韩薇,联系电话0513-85129623;北京银行普惠部凌伟,联系电话0513-81169890。

55.问:“通贸贷”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缓解外经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保险+银行”合作机制,市商务局、财政局设立融资风险专项资金池,作为外经贸企业融资增信手段,向市区外经贸企业发放低利率优惠贷款。中信保南通办事处负责该融资业务平台日常管理。

56.问:“通贸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可按自愿原则加入市“通贸贷”融资平台。

1.南通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企业。

2.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且上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外贸企业。

57.问:怎么申请“通贸贷”?

答:南通电子口岸官网https://www.nteport.com/。或承办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相关问题可咨询: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国际马锐,联系电话0513-85799638;建设银行南通分行国际部孙晓佳,联系电话0513-68091640;中信保南通办事处郑莹,联系电话18151695285;市商务局外贸处殷钰婷,联系电话0513-855115227。

58.问:什么是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

答:对市区范围内单户在保余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3+3+N”重点产业及创新创业企业、“三农”贷款出现风险,按协议由合作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及国担基金、合作银行、市级财政分别按照15%、50%、20%、15%比例承担责任。 

59.问:哪些机构可以申报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

答:签署《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合作协议》的合作融资担保机构。

60.问:融资担保机构发生风险怎么申报融资担保风险分担?

答:将申报材料书面报送至市金融局、财政局及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核对确认申请代偿补偿项目信息;召开南通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联席会,讨论决定申请的补偿项目是否补偿;对于确认无误的代偿补偿项目,按相应比例分担补偿责任,按季度向担保机构拨付代偿补偿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王娜,联系电话0513-85098961;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沈越丁,联系电话0513-85129191。

61.问: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支持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的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正常开展贷款投放业务。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单户不高于300万、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单户不高于500万的贷款,按季均余额不高于5‰的奖补标准给予贷款风险补偿。

62.问:怎么申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政策?

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3A及以上资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财政资金申报信用承诺函、区金融局和财政局初审转报文件。

答:小贷公司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报送至所在区金融局,1.区级初审。各区金融局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上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2.市级审核。市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市财政局进行抽核。3.资金下达。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监管一处朱国华,联系电话0513-85098893。

63.问:做大担保业务总量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市区融资担保公司,当年市区中小微企业日均融资担保余额放大2倍,且对市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占全部发生额比重超过70%的,按增量给予4‰的奖励,单户最高奖励额不超过200万元;制造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占全部发生额比重超过30%的,按增量给予1%的奖励,单户最高奖励额不超过400万元;对免除反担保措施或以机器设备、可变现大宗商品等动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抵(质)押为反担保措施,开展制造业担保业务发生的损失,市财政按实际损失额50%给予补助。

64.问:怎么申报做大担保业务总量政策?

答:融资担保机构将申报材料书面报送至所在区金融局,1.区级初审。各区金融局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上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2.市级审核。市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市财政局进行抽核。3.资金下达。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监管一处朱国华,联系电话0513-85098893。

65.问:降低担保收费标准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对年担保费率低于2%的市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实际收费和规定收费(LPR的50%)的差额,给予50%补贴。 

66.问:怎么申报降低担保收费标准政策?

答:依法在南通市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担保业务开展一年以上,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将3A及以上资质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担保费率情况表、奖励补助测算表、经协作银行盖章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项目奖励和补助申请表、财政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等材料书面报送至所在区金融局,1.区级初审。各区金融局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上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级审核。市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市财政局进行抽核。3.资金下达。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监管一处朱国华,联系电话0513-85098893。

67问:降低科技担保机构担保收费标准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对年担保费率低于2%的市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实际收费和规定收费(LPR的50%)的差额,给予50%补贴;其中科技担保公司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按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且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的,按实际收费和规定收费(LPR的50%)的差额全额补贴。

68.问:怎么申报科技担保机构降低担保收费标准政策?

答:在市科技局、财政局备案的科技担保机构。对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库入库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并按0.7%收取保费且不收取其他费用。将申报材料:费率补贴申请书、担保信息汇总表、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材料书面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并按月在市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备案。1.担保机构提出申请。2.银行完成材料准备。3.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审计专家核查、向市科技局提出补贴建议。4.市科技局核实通过补偿建议,并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补贴拨付。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喻兴龙,联系电话0513-55018873;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部黄炜,联系电话0513-55018835;市财政局工贸处张召朋,联系电话0513-85594113。

69.问:加快代偿损失核销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落实市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尽职免责、损失核销制度,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减少审批环节,只要无违规担保情形均批准核销,提高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 

70.问:怎么申报加快代偿损失核销政策?

答:企业单笔或单项资产损失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由市属企业履行核销审核确认程序后向市国资委提出核销申请。限额以下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由市属企业自主决定。限额以下资产损失当年累计核销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年度终了后报市国资委备案。企业制定完善相关核批办法,报市国资委备案。提供相关资料:1.资产损失核销请示,主要包括资产损失核销的类别、金额和形成原因,并附资产损失汇总表及明细表,逐笔附资产确认为事实损失的相关合法证据。2.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3.有关资产损失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情况等。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损失核销专项审计报告。5.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6.与资产损失相关的其他材料或证据。7.企业出具的无违规担保情形保证函。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国资委财考处张泽东,联系电话0513-59003973。

71.问:加大制造业信贷支持有什么政策内容?

对金融机构投放市区制造业企业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技改项目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一年期)、利率上浮不高于投放日LPR的10%,按贷款投放日LPR的30%,给予金融机构贴息补助,每个项目贷款补助期不超过3年。

72.问:怎么申报加大制造业信贷政策?

答:1.申报对象为在市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金融机构。2.贷款对象为在市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制造业企业。3.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实施前已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完成备案(核准),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4.贷款利率上浮不高于投放日LPR的10%。5.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一年期),可申报的贷款补助期不超过3年。

73.问:加大制造业信贷政策申报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1.技改项目贴息补助申请表。2.金融机构及贷款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备案(核准)证。4.项目贷款合同(需明确项目名称和贷款用途)及贷款发放、付息、还本凭证。5.信用承诺书。金融机构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出具书面承诺。金融机构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提交申报材料,所有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问题可咨询:工信局投资处季昌龙,联系电话0513-85098764;市财政局工贸处宗群,联系电话0513-85594118。

74.问:支持市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支持市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对出口额3000万美元(不含省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30万~300万美元)以下的市区企业参加市级出口信保平台的基本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75.问:怎么申报支持市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政策?

答:1.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企业。2.上年度全年海关出口额0(不含)至30万美元(不含)、300万美元(不含)至3000万美元(含)的企业。(30-300万美元小微出口企业在“江苏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由企业向所在辖区商务部门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名单经各辖区商务部门确认后,由信用保险公司统一收集材料并提交市商务局审核公示。市商务局将拟补助贷款建议及财政抽核监督意见一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兑现。

相关问题可咨询: 市商务局外贸处殷钰婷,联系电话0513-855115227。

76.问:鼓励政策性保险公司拓展出口信保业务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每年在对市区政策性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险覆盖企业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市区外贸出口总额增幅3个百分点、服务支持市区外经贸企业覆盖率逐年提高至50%”等重点指标进行分段考核的基础上,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分档奖励。

77. 鼓励政策性保险公司拓展出口信保业务政策有什么奖励标准?

答:实行分段考核、分档奖励。两项考核指标:1.市区年度短期出口信用险覆盖企业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市区外贸出口增幅3个百分点。2.支持服务外贸企业覆盖率首年达40%、次年达45%、第三年达50%。按年度对上述两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两档给予奖励。第一档,两项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给予50万元奖励;第二档,完成其中一项考核指标,给予25万元奖励。

78.问:怎么申报鼓励政策性保险公司拓展出口信保业务政策?

答:政策性保险公司向市商务局书面申请,提供参保企业出口数据增幅明细表,支持服务企业清单等佐证材料。商务局审核,确定奖励金额,市商务局将拟补助贷款建议及财政抽核监督意见一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兑现。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商务局外贸处殷钰婷,联系电话0513-855115227。

79.问:科技贷款(保险)贴息补助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经认定的科技信贷机构在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额度内对市区初创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且不另收取其他服务费用的,市财政按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利息补助:贷款利率按同期LPR+20BP发放、贷款总额在600万元以下的,给予实付利息的30%补助;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LPR+20BP的10%、贷款总额在6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实付利息的20%补助。经认定的科技保险机构按优惠费率向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收取保险费且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市财政按同期LPR+20BP的一半与实际收费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   80. 怎么申报科技贷款(保险)贴息补助有什么政策?

在市科技局、财政局备案的银行、保险机构对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库入库企业发放的利率按同期LPR+20BP、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科技贷款;为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库入库企业承担的按0.7%费率、且不收取其他费用的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材料:费率补贴申请报告、贷款(保险)信息汇总表、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保单)。1.线下将材料书面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并按月在市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备案。2.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审计专家核查、向市科技局提出补贴建议。3.市科技局核实通过补偿建议,并会同财政局进行补贴拨付。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喻兴龙,联系电话0513-55018873;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部黄炜,联系电话0513-55018835;市财政局工贸处张召朋,联系电话0513-85594113。

81.债券融资引导奖励有什么政策内容?

对募投项目位于市区范围内的市区非金融民营企业,根据发行渠道分别按债券发行规模的2‰(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中国证监会公司债)、1‰(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给予发行费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2.问:怎么申报企业债融资引导奖励?

答:市区非金融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且募投项目位于市区范围内。企业将申请奖励的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发行注册文件、募投项目位于市区的佐证材料等盖章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1.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奖励单位及金额。2.市财政局进行抽核监督。3.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陈建烽,联系电话0513-85098678.

83.问:怎么申报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引导奖励?

答:奖励期内通过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市区内非金融民营企业。将申请表《南通市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引导奖励申请表》等书面材料盖章后报送至人民银行南通中支货币信贷管理科。1.人民银行南通中支根据发行信息对申请材料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2.市财政局进行抽核监督。3.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人民银行南通中支货币信贷管理科王文涛,联系电话0513-85512224。

84.问:怎么申报公司债融资引导奖励?

答:在交易所发行公司债的市区非金融民营企业,募投项目位于市区范围内的公司债。将申请奖励的请示、交易所同意发债的批文、募投项目位于市区有关材料等书面报送至市金融局。1.市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补助单位及金额。2.市财政局进行抽核监督。3.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资本市场处吴明敏,联系电话0513-85098892。

85.问:支持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对市区银行按照不高于同期LPR+50BP利率,向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且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的,市财政按照实际贷款额的2%给予银行补助(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月折算),同一银行对同一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6. 问:怎么申报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答:市区银行机构按照不高于同期LPR+50BP利率,向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且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1.银行机构与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2.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借款借据、提款清单、还款清单、还清凭证;3.知识产权质押合同;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材料;5.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一年度末财务报告及所属行业、从业人员情况说明;6.申请银行主体资格证明及信用承诺书;7.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线上:南通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 线下:银行机构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材料,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南通市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受理、审核、公示、集体决策等程序,市财政局进行抽核监督,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批复兑现资金。具体见《南通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通市监发[2020]0159号)。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处朱丹丹,联系电话0513-69818201;市财政局工贸处张健,联系电话0513-85594113。

87.问: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金融专业服务平台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金融专业服务平台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产生的相关服务费,市财政给予企业70%服务费补助。

88.问:怎么申报知识产权金融专业服务平台服务费补贴?

答:南通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有效可以转让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将1.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材料;2.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一年度末财务报告及所属行业、从业人员情况说明;3.服务费用支出凭证(合同、发票以及服务费转账凭证);4.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借款借据、提款清单、还款清单、还清凭证;5.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及信用承诺书;6.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等书面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线上:南通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南通市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受理、审核、公示、集体决策等程序,市财政局进行抽核监督,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批复兑现资金。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处朱丹丹,联系电话0513-69818201;市财政局工贸处张健,联系电话0513-85594113。

89.问:市区参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企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南通市区注册的企业上年度以其持有的知识产权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市财政按其实际融资金额2%的年利率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90.问:怎么申报知识产权证券化补贴政策?

答:企业以其拥有的合法有效、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通过金融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且兑现当期产品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的。将1.申请表;2.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及信用承诺书;3.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公告书;4.知识产权质押、转让或授权许可等的证明文件;5.金融机构与企业签署的各项融资相关协议复印件,企业出具的项目参与证明文件;6.还本付息方式(安排)证明材料,实际支付的融资成本明细表;7.融资成本支付证明材料,如银行付款回单等;8.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等书面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线下: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南通市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受理、审核、公示、集体决策等程序,市财政局进行抽核监督,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批复兑现资金。线上:南通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处朱丹丹,联系电话0513-69818201;市财政局工贸处张健,联系电话0513-85594113。

91.问:小微企业转贷服务有什么奖补政策?

答:对市区转贷服务机构服务制造业企业单笔1000万元以下、日均利率0.2‰以下、资金实际占用10日以内的转贷业务,按实际收费和规定收费(LPR的4倍)的差额给予全额补贴。

92.问:怎么申报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奖补政策

答:依法在南通市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转贷业务开展一年以上的转贷服务机构,服务制造业企业单笔1000万元以下、日均利率0.2‰以下、资金实际占用10日以内的转贷业务。1.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及时申报项目,市金融局受理申报材料,业务情况测评表(包括制造业企业单笔1000万以下的明细、转贷费率情况、转贷周转天数情况)。、奖励补助测算表、信用承诺书等。2.市金融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项目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认定。3.市财政局接到书面通知以抽核方式实施财政监督。4.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专题会议纪要和市金融局的拨款通知完成资金拨付。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陈丽,联系电话0513-85098961;市财政局金融处朱轶,联系电话0513-85594159。

93.问: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什么政策奖励?

答:鼓励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对制造业贷款增速排名前20名的银行,分别按照增量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对普惠小微贷款提供延期。对延期率排名在前20名的银行,按照延期金额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通过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对于在平台开展融资业务的银行按照月末平均贷款余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接入市供应链平台的市区建筑、家纺、服装、海工等核心企业按照融资规模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94.问:怎么申报促进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奖励政策?

答:发放制造业贷款、对普惠小微贷款进行延期或在市供应链平台开展融资业务的银行;接入市供应链平台且进行供应链融资的核心企业。将《南通市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奖励申请表》、《南通市企业供应链融资运用引导奖励申请表》。(申报数据以人民银行口径为准)等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人民银行南通中支货币信贷管理科。人民银行南通中支对申请材料审核,并出具意见,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批复兑现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人民银行南通中支货币信贷管理科王文涛,联系电话0513-85512224。

95.问:对银行支持高质量发展开展综合评价有什么政策内容?

答:综合考虑银行总量指标、普惠型金融领域信贷情况、制造业贷款情况和金融服务情况等因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绩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获奖单位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评价结果抄送其上级机构,并参照市级机关“创新奖”予以奖励。

96.问:怎么申报银行支持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奖励

答:该政策施行免申报。由市金融局会同人行南通中支、南通银保监分局根据当年考核办法对市区中资银行进行评价,初步确定奖励单位及金额,经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黄晓鹏,联系电话0513-85098961。

97.问:对市区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什么政策奖励?

答:对市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取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上市发行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资本市场处吴明敏,联系电话0513-85098892;市财政局金融处朱轶,联系电话0513-85594159。

98.问:对市区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有什么政策奖励?

答:对市区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募集资金80%以上投向我市项目建设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资本市场处吴明敏,联系电话0513-85098892;市财政局金融处朱轶,联系电话0513-85594159。

99.问:对通过并购重组等途径上市以及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搬迁至市区有什么政策奖励?

答:对通过并购重组等途径上市以及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搬迁至市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承诺注册地三年不变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资本市场处吴明敏,联系电话0513-85098892;市财政局金融处朱轶,联系电话0513-85594159。

100.问:对市区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和进入精选层有什么政策奖励?

答:对首次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市区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成功在新三板公开发行并首次进入精选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0万元。

相关问题可咨询:市金融局资本市场处吴明敏,联系电话0513-85098892;市财政局金融处朱轶,联系电话0513-8559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