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单位:
经研究,决定:
施正菊同志任会计处处长;
江俞莉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算,原任职务自发文之日起予以免去。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