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通财购〔2021〕30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市级集中采购机构2020年工作考核的通知》(通财购〔2021〕8号)要求,我局会同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相应的考核。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加分事项等六个方面。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询问核实、查看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列入考核的6大类23项指标进行了测评。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全年完成采购项目670个,实际采购金额8.19亿元,其中:公开招标94个4.3亿元,竞争性磋商268个1.98亿元,竞争性谈判12个0.04亿元,单一来源52个0.41亿元,询价195个1.22亿元,货物跟单采购11个0.14亿元,公车协议供货38个0.10亿元。节约资金0.88亿元,节约率10.74%。
市教育技术中心2020年全年完成采购项目39个,实际采购金额2673.88万元,其中竞争性磋商21个1530.43万元,竞争性谈判10个120.74万元,单一来源2个24.02万元,询价2个3.29万元。节约资金299.62万元,节约率10.07%。
(一)依法采购和规范操作方面
各集采机构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服务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及时在规定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抽取和使用专家;三是按规定流程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工作;四是依法、严谨地做好质疑答复工作。
(二)工作创新和内部管理方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通过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组织了 “市政府采购业务在线直播培训”,通过对政府采购案例剖析、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讲解,参训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得到提高,供应商侧实现在线全程办理,采购人侧实现采购需求网上推送和修改留痕;实现了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不见面交易的全覆盖,推动了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交易工作正常开展;编制出台各类交易指南、操作手册12个,积极引导服务市场主体,方便各方交易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根据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及时修改供全市应用的政府采购标准采购范本中不合理条款,纳入政策扶持相关内容;严格规范落实各类信息发布的规范要求;主动积极与相关行业系统和单位对接,确保了市级重大采购项目有序推进;为迎接国家营商环境指标评价考核,与市财政建立联合专班,加班加点,精心准备,顺利通过国家考核,取得较好成绩。
市教育技术中心通过主动对接学校听取意见,做好采购项目文件的审核,对项目技术复杂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定期走访学校,了解学校教育均衡发展对装备的新要求;通过政府采购引进省新技术新产品采购,支持创新企业发展。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出台《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操作流程》,对进场交易项目一套流程操作、一个标准执行,实现了采购执行环节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市教育技术中心以“三权分立”的模式贯穿集采工作的全程,在采购决策、采购组织、采购监督环节实现权力分立,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采购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管控管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教学设施设备、办公设备(耗材)、学校校服等质量实行监管验收,确保合格产品才能进校园。
(三)加强学习和队伍建设方面
各集采机构除组织集采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外,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梳理排查采购岗位廉政风险点,提出了防范措施;市教育技术中心通过制订《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专管员管理办法》,设置专管员及AB岗位,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集采机构定期开展廉政和警示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采购队伍。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建议
1.应按照我局转发的《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的通知》(通财办购〔2020〕10号)要求,通过信息化技术固化模版格式内容,以技术手段代替和减少人工审核,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尽快完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信用评价系统,有效实现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四类主体的信用评价与应用。市教育技术中心要积极主动应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较先进和规范的交易场所设施资源,为市直学校(单位)政府采购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3.规范评审报告模板,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的评审报告,应按照法规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依规确定或者书面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文件资料等及时、完整归档(包括质疑函和质疑答复意见等),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期限,对电子档案进行存档,确保事后可查阅、可溯源。
5.统一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信息”专栏中投诉处理和失信行为信息公告的标题格式,便于查找。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考核,综合2020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得分93分,考核等次为优秀;市教育技术中心考核得分91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