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检查情况结果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09 1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药招办、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贯彻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理念,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考核的通知》(通财购〔2018〕3号)精神,我局于2018年4月23-25日组织开展了相应的检查考核。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此次检查考核,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政府采购管理处会同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与。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服务质量、遵纪守法等五个方面。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询问核实、查看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考核内容逐条逐项检查,最终形成检查意见。

二、主要工作业绩

2017年各集采机构以“法治采购、阳光采购、效能采购”为导向,加强《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服务水平整体得到提升,政府采购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各项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及亮点: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全年接受采购项目696个,采购预算7.91亿元,实际成交金额6.755亿元,节约金额1.155亿元,节约率8.5%。全年公开招标151个,竞争性磋商97个,竞争性谈判116个,单一来源60个,询价259个,其他13个。

2.在印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手册》的基础上,又新出台一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集中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全面打造和推进全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电子化内部管理,实现全程电子化采购目标。

4.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装订规范、内容完整、有固定存放场所、查阅方便。档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5.积极参加和组织培训,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先后参加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财政部第8794号令的学习培训。组织全市系统内全员培训,邀请省政府采购中心专家现场授课。中心人员学习和培训时间超过40小时。

(二)市药招办

1.全力做好新一轮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20175月份,启动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共分采购目录制定、发布采购公告、企业报名与审核、制定上限价与企业报价、评审与公布五个阶段,历时八个月。共入围36208个品种,与2011年(总入围18987个品种)同类入围产品相比,总体平均降幅达13.6%

南通的做法与入围结果得到了媒体江苏医药联盟的高度评价,省卫计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对我市的工作质量、服务能力、办事效率均予以了较高的评价。

2.注重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省药采中心举办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业技术培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市卫计委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举办的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系统学习班,邀请省药采中心技术专家举办讲座等,累计参加培训达52小时。

3.勤政廉洁主动服务。全体人员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拒收一切礼品、钱物,拒绝吃请、娱乐游玩等。遇到无法退还的礼品,全部上交纪检监察组。同时,把药招办当作一个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重要窗口,日常工作中对群众的诉求或求助等,全体人员想尽一切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

(三)市教育技术中心

1.全年完成采购任务61项,采购预算1300余万元,实际成交金额1200万元,节约资金138万元 ,节约率6.9%

2.内部管理机制成熟合理。先后制定了《市直学校教育装备专项采购管理办法》、《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专管员管理办法》等一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教育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

3.流程固化操作规范。从采购准备、信息发布、文件制定到采购数据上报等八个方面,对采购流程进行了固化,紧扣规范二字,建立了采购执行环节公正、透明、高效的阳光运行机制。

4.采购资料存档及时完整,迎查工作重视认真。将年度采购项目按步骤与顺序统一编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及时归档保存。在建立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包含现场录像在内的电子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保管、专门存放。为迎接考评,专门按考评内容建立了一套考核卷内目录,并将资料分门别类放置在档案盒内,查阅十分方便明了。

三、相关工作建议

(一)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及省厅出台的政府采购新的政策制度。

(二)加强政府采购管服信息交流。各集采机构要加强与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置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抄送出台的规范性管理制度、办法等,努力促进和形成我市政府采购监管与服务良性互动互通的有效机制。

(三)切实加强宣传调研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全面有效地反映全年各项工作的成效和亮点。

(四)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修改指导,采购文件要更加规范严谨合法,倡议聘请法律顾问给予常年指导把关,努力减少有效质疑投诉。运用诚信体系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公开遏制不良供应商的恶意质疑投诉。

2018年,各集采机构要紧紧围绕“以法治采购为核心,以规范采购、效能采购为两翼”的总目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技术支撑,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绩效,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通市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