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通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南通市财政局2023年财会监督计划》《南通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基本规程》等规定以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市级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通财购〔2023〕1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应的考核。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工作、规范操作、服务与提升等内容。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询问核实、现场抽查核对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列入考核的4大类19项指标进行了考评。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全年完成采购项目524个,采购预算金额11.74亿元,采购成交金额10.57亿元,节约资金1.17亿元,节约率9.95%。其中:公开招标141个计6.65亿元,竞争性磋商240个计2.73亿元,竞争性谈判3个计0.01亿元,单一来源24个计0.29亿元,询价88个计0.72亿元,公车协议供货28个计0.16亿元。

市教育技术中心2022年全年完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32个,采购预算金额2610.85万元,采购成交金额2514.78万元,节约资金96.07万元,节约率3.68%。其中:公开招标10个1476.30万元,竞争性磋商(不含图书采购)10个计519.57万元,单一来源3个167.80万元,询价9个计351.12万元。除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还组织了市直学校馆藏图书采购274.77万元,成交折扣率为53%。

(一)基础工作方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形成比较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集中采购流程设定较合理,每一个环节都明确了办结时限,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信息统计报表及资料报送严格遵守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按季、年准确及时报送;重点升级改造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一网通办,并制定和完善相关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和维护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和整改;组织政府采购从业经办人员学习培训,年学习时长人均达到40小时以上;组织开发建设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实现交易档案自动化归档、便利化借阅、可溯化管理和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电子化、科学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教育技术中心积极组织完成了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交易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工作,安排人员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业务培训和开标管理员的实地实习,为市直学校采购工作做好充分细致的技术指导,及时组织做好采购人项目平台上传材料的接收和一审、二审工作,实现了采购流程与交易中心完全一致;按季、年准确及时地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采购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保管、专门存放”。

(二)规范操作方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交易数据交换服务进行优化完善,并及时向江苏政府采购网推送;代理采购过程中较好地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和科技创新等政策要求;全年未发生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抽取评审专家并列支专家评审费,并对违规评审专家进行了扣分;中心立足于支持企业发展,不断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举措,优化完善了原有采购文件范本,出台了南通市政府采购交易最新范本;项目评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在“鸿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向所有供应商告知评审结果,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即可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进一步推进交易过程便利化,压缩采购流程时限。

市教育技术中心积极适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后新的工作制度与流程管理要求,在采购流程重要时点上设置了与对接相关的制度安排,强化了采购流程管理;在代理采购过程中较好地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和科技创新等政策要求;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和公告合同;开发建设南通市教育装备管理平台,要求学校上传集采项目验收材料附件,牢牢把控质量“验收关”。

(三)服务与提升方面

根据对采购人开展的网上不记名满意度调查统计,两家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工作均获得了采购人较高的评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代理了跨级集中采购项目27个;市教育技术中心2022年完成了5个含有创新产品的集中采购项目和市直学校馆藏图书的集中带量采购。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建议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家集中采购机构均制定了《政府采购交易内控管理制度》,但在执行和流程规范上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集中采购机构要进一步梳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过程中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健全的环节,用制度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效能。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加强技术保障,切实保证每个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同步推送至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开,随时跟进推送流程,及时解决公告信息被退回等情况。

3.集中采购机构要在每一个代理采购项目活动中,切实做好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的公平竞争审查和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绿色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及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的把关工作,有效减少质疑或流标。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规定的框架协议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跨级、跨区集中采购的受托与代理采购。

4.各集采机构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梳理贮存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文件资料(包括质疑函和质疑答复意见等),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期限,对电子档案进行存档,确保事后可查阅、可溯源。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考核,综合2022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得分93分,考核等次为优秀;市教育技术中心考核得分92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