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1 11: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考核的通知》(通财购〔2020〕9号)精神,我局会同市审计局于2020年4月组织开展了相应的考核。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服务质量、遵纪守法等五个方面。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询问核实、查看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列入考核的5大类22项指标进行了测评。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全年完成采购项目765个,实际采购金额14.07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665.7亿元,竞争性磋商2652.36亿元,竞争性谈判290.11亿元,单一来源583.85亿元,询价2431.59亿元,邀请招标40.46亿元。节约资金7.59亿元,节约率13.93%

市教育技术中心2019年全年完成采购项目75个,实际采购金额2077.1万元,其中竞争性磋商311255万元,竞争性谈判19572万元,单一来源4106万元,询价21144万元。节约资金231.5万元,节约率10.03%

(一)依法采购和规范操作方面

各集采机构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服务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及时在规定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抽取和使用专家;三是按规定流程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工作;四是依法、严谨地做好质疑答复工作。

(二)工作创新和内部管理方面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与省、县(市)的系统对接;建设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了政府采购全过程不见面交易;完成了分散采购自助发布管理系统开发上线;修改完善了供全市应用的政府采购标准采购范本;积极整合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进场交易;主动积极开展市级重点项目采购,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及早实施。

市教育技术中心严格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审核,针对项目中出现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主动联系采购人修改;对项目技术复杂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围绕学校装备需求和上级关于学校教育均衡发展对装备的要求进行充分调研,主动引进省新技术新产品采购。

各集采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了采购执行环节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是推进了三权分立的装备采购模式,在采购决策、采购组织、采购监督环节实现权力分立,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采购工作机制;二是主动作为,与市质检所和市纤检所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确保对设施设备、办公设备、学生校服及生活用品等采购物品质量的严格把控。

(三)加强学习和队伍建设方面

各单位除组织集采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外,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500多人参加的市政府采购业务在线直播培训,通过对政府采购案例剖析、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讲解,参训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得到提高;市教育技术中心结合采购业务和实际案例,提升采购业务人员水平。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各集采机构努力打造廉洁高效采购队伍,开展廉政和警示学习教育活动,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年在廉政建设方面零举报。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建议

1.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要求,进一步做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尽快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有效实现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四类主体的信用评价与应用。市教育技术中心应加强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市直学校和单位分散采购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3.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档案及时、完整归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期限,对电子档案进行存档,确保事后可查看、可溯源。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考核,综合2019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得分93分,考核等次为优秀;市教育技术中心考核得分92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南通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