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持收入平稳增长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今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税务、人社等部门,加强政策宣讲与研讨,及时调研政策落实堵点与企业发展痛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政策落地。在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严格按照高质量发展和月度评估要求,加强收入跟踪管理,注重收入分析研判,推动我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在减税降费142.8亿元的基础上,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3亿元,增长2.2%,税占比82%。
(二)强化财政政策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研究出台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季兑现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开展“财政服务企业百日行”活动,推动政策早落地、快见效。年度共兑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5.3亿元,惠及市区1000多家企事业单位。完善陆海统筹基金管理机制,充实投资体系,加强投后管理,开展科创基金二期基金、纾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设立工作,陆海统筹基金增资到50亿元,与中金资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织“5G·预见未来”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论坛等活动,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支持园区产业发展。陆海统筹基金投资二级基金14支,总规模118.8亿元;累计投资本地项目67个,投资总额20亿元;引进产业项目19个,项目计划投资额90亿元。继续通过“小微创业贷”“科技资金池”“助保贷”“苏微贷”等财政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目前在贷余额45.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比例约12倍。
(三)加强资金筹措管理,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筹措,通过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券等多种手段筹集资金,保障轨道交通、中央创新区、通州湾、五山及沿江、铁路西站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同时推进。市区新增政府债券额度63亿元。首次牵头编制政府投资城建交通计划和资金预算;研究制订《南通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管理细则》等办法,建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市区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机制,完善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从市区新出让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通州湾开发建设专项资金;制定《五山及沿江地区管理养护工作及经费保障方案》,巩固提升五山生态修复保护成果。加强项目评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年度完成城建、基建、水利项目评审223个,概算送审金额84.4亿元,核定金额75.2亿元,核减金额9.2亿元,核减率10.9%。
(四)加大公共领域投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开源节流,全力保障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市本级拨付46项“为民办实事”资金28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市财政投入3500万元设立风险资金池,支持18家银行累计为1200家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累计撬动14亿元金融资金支持“三农”发展。市级整合涉农资金1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0.3万亩。将市财政每年对通州区的补助从5000万元提高到2亿元,推动通州区民生保障与市区基本并轨。首次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进行提标,积极扩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调整高职院校经费保障办法,制定毕业生集聚服务市区产业发展措施,为我市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省下专项资金1.85亿元,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出台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办法,完善公交营运补贴机制,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加强资金和服务保障,确保国家森林旅游节在我市顺利举行。
(五)落实督查监管举措,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落实上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部署要求,坚决守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落实管控机制,采取月度自查、季度督查、年度考评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展债务督查。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控新增项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国有平台市场化转型、资产处置变现等稳步化解存量债务,指导各县(市)区优化化债方案,超额完成今年化债任务,实现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下降。严防区域性突发风险事件,督促各地、各平台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完成全市综合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对全市隐性债务“实时、动态、在线”监管,全市域内未发生一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项目筛选、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债务额度,全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券128亿元。
(六)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体系
健全支出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将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局全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组织完成市本级141家涉改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划转工作,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治理规范单位银行账户,上线预算单位自助柜面系统,启用一体化财政财务核算平台。全面推开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方式,修订出台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南通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重大政策和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滚动覆盖。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完善市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我市在全省率先迈入财政电子票据行列。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分类处置,提请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不见面”方式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推动我市正高级、副高级会计师通过人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发展举措,努力为我市打造江苏“新出海口”、奋力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争当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锋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保持收入平稳增长
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努力克服国家减税降费力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按照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实施方案、月度考评要求,强化收入组织和目标动态监控。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关注重点税源和收入增长点,跟进房地产业趋势变化,加强制造业税收和重点税源分析。规范市区收入秩序,做好预算级次界定与调整工作。积极跟踪、分析、预测土地出让金收入。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应征尽征、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635亿元,增幅2.6%,与全省增幅保持一致,税收占比82%。
(二)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不断提升财政服务产业发展的水平。一是加强重点产业、行业、企业政策研究,不断提高政策扶持精准度。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资金兑现效率,切实提高财政服务效能,增强企业获得感。二是加强市区联动、聚焦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领作用,引导园区设立区域发展基金,对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等上级基金,与中金南通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航空产业基金等龙头资本合作,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继续发挥“创业贷”“助保贷”“苏微贷”“科技资金池”等财政金融产品作用,推动“江海贷”业务落地实施,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力争在贷余额突破40亿元。四是继续牵头组织减税降费各项工作,做好政策跟踪分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统筹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铁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创区、通州湾、五山及沿江等重点片区开发。市本级预计将安排51亿元用于城建交通项目。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做好资金平衡方案研究,加快项目概算评审。强化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制订《市本级城市运营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以政府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计划预算管理系统、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系统及与资产管理系统衔接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四)保障社会民生福祉
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比重。2020年市本级安排4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6.8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力争达到80%。研究制定医疗价格补偿机制和财政补偿渠道,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江海健康扶贫基金管理,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及资金保障方式。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资金,及时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研究市属高职院校发展规划,继续支持推进市委党校迁建、启秀中学扩建、田家炳高中、通师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调整公交企业成本定额,促进运营效益提升,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研究出台我市《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建立乡村振兴资金多元保障机制,推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五)管控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化解存量债务。跟踪督促各地债务化解进度,落实土地储备专项化债挂钩机制,用好市场化转型化债渠道。同时注意从严把控新建项目,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二是构建防控体系。建立完善财政与金融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和省纪委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实时掌握债务变化情况。继续落实好督查考评机制,强化重点乡镇(园区)、平台公司监管。三是争取债券支持。用好合规融资“前门”政策,紧抓国家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契机,做好项目储备。用足用好政府债务限额,积极争取更多债券额度,持续优化结构降低成本。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结合市区区划调整以及财政体制的调整完善,牵头制定我市市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研究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考核挂钩办法,促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统一。提高全口径预算编制水平,优化政府预算解读方式。深入推进国库收付电子化改革,实现管理技术手段升级换代。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及放管服要求。完善市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规范管理、保值增值。修订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提高国有资本管理水平。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公务仓”。结合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出台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程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等,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