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通财购〔2023〕56号
投诉人:苏州斯特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友翔路32号2幢
法定代表人:吕建婷
被投诉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
法定代表人:王以浪
被投诉人: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法定代表人:贾亚军
相关供应商:南通明燕窗帘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方天大市场B620室
法定代表人:殷国明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楼窗帘、隔帘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WLDL202311236]”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16日投诉至本局。投诉处理期间,2023年12月20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