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3:2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财购〔2023〕56号


投诉人:苏州斯特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友翔路32号2幢

法定代表人:吕建婷

被投诉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

法定代表人:王以浪

被投诉人: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法定代表人:贾亚军

相关供应商:南通明燕窗帘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方天大市场B620室

法定代表人:殷国明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楼窗帘、隔帘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WLDL202311236]”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16日投诉至本局。投诉处理期间,2023年12月20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