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4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3〕1号)要求,为规范做好2023年市级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政府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南通市财政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市本级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见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所属部门预算单位。

二、公开内容

(一)政府预算公开内容

1.2023年政府预算报告。

2.2023年政府预算报表。具体要求:

(1)各级财政(为全辖概念,包含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

(2)本级财政(不包括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予以说明。

(3)政府债务预算公开,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苏财办债〔2019〕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2023年政府预算报表说明。具体要求:

(1)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公开。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的,也应说明。

(3)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4)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在2023年政府预算报表说明中,应对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情况进行说明。政府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公开的规定内容参照《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苏财办〔2020〕41号)。

4.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5.预算调整情况。按规定做好调整预算公开。

6.财政管理制度,包括税收政策、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财政收入制度,本级专项支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会计、国库、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按照模板内容进行公开(见附件2)。

2.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相关数据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生成,部门需仔细核对)。

3.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作数据对比时,若分母为零的无需说明增减比例。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见附件3)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见附件4)。

6.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按我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财购〔2017〕15号)规定执行。

7.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对其占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8.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三)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内容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可参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做好衔接。

单位预算应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该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单位在公开预算时,要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三、公开时间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自然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自然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可以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四、公开方式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并推送至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具体操作见附件5)。无下属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以主管部门账号填报、审核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有下属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主管部门账号设置单位预算批复时间,填报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审核部门和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公开内容,并需填报部门本级的单位预算公开内容。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如有独立门户网站的,必须实行“双公开”,即在门户网站和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如无独立的门户网站,只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时,也可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工作考核

各部门(单位)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制定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规定,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预算公开情况;部门所属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预算公开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部门、上级单位的沟通,做好本单位预算公开工作。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列入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截止日后,市财政局将组织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集中检查,对未及时公开或不符合公开要求的单位要求及时整改,并对该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进行扣分,扣分情况报送市考核办。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局按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预算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

六、其他事项

(一)稳妥应对社会反映。各部门(单位)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主动引导,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严密工作流程,以规范格式进行答复。

附件:1.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单位名单

      2.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

      3.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表

      4.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5.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软件操作说明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单位名单.xls

附件2: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doc

附件3: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4: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5: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软件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