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辉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变更备案公告
南通辉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由“陆巍”变更为“杨梅”。
合伙人(股东)由“陆巍、吴小红、张启明”变更为“杨梅、吴小红、陆融”。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