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项目贷款贴息名单及资金的公示(第五期)
根据《南通市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实施暂行办法》(通财农〔2020〕40号)文件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对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南通地区开展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所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贷款合同中超过合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50%贴息;按照《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财政扶持暂行办法》(通财农〔2021〕9号)文件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的贷款合同中超过合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80%贴息。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且已结清本息的贴息项目共计1866笔,贷款金额89,395.081214万元,贴息资金共计2,597,237.24元,其中: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农业融资担保贷款项目共计146笔,贷款金额7,234.581225万元,贴息资金314,072.09元;其它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共计1720笔,贷款金额82,160.499989万元,贴息资金2,283,165.15元。
现将贴息名单及贴息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513-85594117。
附件:南通市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明细清单(第五期).xls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