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省补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13:4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以及南通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2018年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省补资金分配情况如下:(1)2018年春季学期省下补助经费0.42万元(苏财教[2018]0024号),其中根据文件直接下达通州区1.08万元,扣回市直单位指标0.66万元,原因为省厅2017年秋季学期指标多下0.66万元在春季学期扣回;(2)2018年秋季学期省下补助经费5.44万元(苏财教[2018]0141号),其中根据文件直接下达通州区5.04万元;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意见,分别下达市直学校小海中学800元、南通中学800元、南通大学附属中学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