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评估服务选聘公告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5:1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12月23日,我局发布 “2023年南通市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法律意见评估”服务承接机构选聘公告,因报名参加的律师事务所不满3家,未能按原计划开展现场选聘工作。现二次发布公告,重新组织选聘工作,详情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南通市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法律意见评估。

二、委托内容

根据2023年江苏省财政厅分批次下达的我市市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以及确认的项目,委托机构开展对应项目第三方评估,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资质要求

熟悉并从事过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且在南通市区有分支机构。

四、质量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债〔2018〕66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均需公开对应项目信息和第三方评估信息,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来源、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潜在风险评估、主管部门责任、财务评估报告(重点是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情况评估)、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意见书需符合江苏省财政厅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的相关信息公开要求。

五、完成时限

符合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券发行通知要求的完成时限(根据以往批次发行经验,每批次完成时限一般为5天左右)。

六、委托费用

中介费用报价实行限价报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法律意见书中介费用报价限价为20万元。

七、评标方式以及评分标准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组织评审工作组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仍相同的,由评审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今后该机构将不得参加市财政组织的此类业务采购活动。

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评分表

评分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同类业绩

15分

往年成功承接江苏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第三方披露工作的,承接一次得3分,其中成功承接南通市范围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第三方披露工作的,另加2分(即一次加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正式法律意见书作为佐证材料。)

服务报价

85分

现场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得分85分,排名往后依次递减5分 。

分数合计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7:00。

联系人:王赛丹0513-85594193

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箱:1609938605@qq.com)。

九、请已报名的事务所于2023年2月2日14:30,在南通报业大厦1118会议室集中,确定中标律师事务所。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如截至报名截止时间不满3家事务所报名,视为流标。

投标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材料以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材料一式二份,必须装袋密封,开标当日带至现场。

十、本次确定的中标律师事务所,如2023年度南通市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法律意见评估工作考核合格,年度终了,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以不超过本次中标价格的服务费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附件:1.××市(县)××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参考模板)

      2. 报名表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

××市(县)××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参考模板)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等。

二、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概述、项目批复文件及项目实施主体等。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及偿债资金来源及项目收益融资平衡等。

四、结论性意见

说明:以上模板仅供参考,正式提交的报告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格式可由律师事务所自行确定。


附件2

报 名 表

投标单位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