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财政部制发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财办库〔2024〕84号,详见附件),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请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予以应用。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的通知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