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专项检查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网上采购时间

采购开始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10:30

采购结束时间:2021年6月22日下午15:30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南通市财政局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专项检查购买服务

采购预算:1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分4个标段:标段1预算价4万元;标段2预算价3.2万元;标段3预算价3.2万元;标段4预算价3.2万元。各标段最终报价超过各标段采购预算为无效响应文件。

各标段房产约80套-90套(以实际情况为准),标段1的房产大部分分布在县(市)区。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后3家报价中最接近3家平均价的报价成交;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每名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项目;

4、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3A级以上评级的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在南通市区或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南通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服务内容

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位置、面积、权证情况、性质、状态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对房屋闲置情况、出租出借审审批、组织流程、租金收取、出租年限、二次转租以及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等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为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查看实物等。完成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31日。

每个标段需安排1名注册会计师及2名工作人员。

(三)质量要求

根据财政监督检查要求提供相关检查底稿(含财政检查通知书、监督文书送达回执、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表、承诺书、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书等),并出具检查报告。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报价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中确定的投标要求和其他证明文件;

5、对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6、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采购报价要求

1、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报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开标时间:6月22日下午15:30,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1楼1118会议室。

3、联系人:张维建,联系电话:85594195

4、开标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验收与付款

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项目完成后通过考核的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投标报价总表

标段

投标单位

投标价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