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报表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09: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报表审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报表审计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

3.预算金额:9万元;

4.最高限价:9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情况说明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比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不正当行为获取项目等违反职业道德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比选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月17日17:00后不再发放比选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联系代理机构线上办理

4.售价:免费。

5.未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建议请使用顺丰快递,不接受现场递交。请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后再套快递袋。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比选开始时间:20232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邮寄接收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汽车客运东站4号楼213室正扬招标代理;收件人:李艳梅;联系电话:0513-85991998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快递时效,20232月1日09时30分后快递到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快递袋最外层请注明项目名称,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请务必留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20232月1日09时30分,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各供应商,进行线上开标。参加线上开标的授权代表请准备好身份证原件。若不能及时联系供应商,则默认该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5.请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QQ,开标将采用腾讯QQ远程进行。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2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报业大厦10楼南通市财政局102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财政局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594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