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至2020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和拍卖机构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15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评估、拍卖机构:

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中的评估、拍卖行为,根据《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处置事项进场交易的通知》(通财资〔2015〕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区公开征集2019至2020年度国有资产评估、拍卖机构。

一、征集范围

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评估、拍卖机构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三、准入条件

(一)评估机构

1.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

2.资产评估机构需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房地产评估机构需经省住建厅批准;土地评估机构需经省国土厅备案;

3.注册资本30万元(含)以上;

4.拥有各类国家注册评估师至少8名(含)以上;

5. 经营状况良好。

(二)拍卖机构

1.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

2.持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4.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进行过至少10场拍卖会;

5. 至少有2名国家注册拍卖师,为企业正式员工。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评估机构

1.报名登记表,从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的“资产管理—下载中心”下载;

2.企业简介一份;

3.上级部门批准设立机构的相关批文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5.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拍卖机构

1.报名登记表,从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的“资产管理—下载中心”下载;    

2.企业简介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征集期内,申报单位将报名表及上述(一)或(二)涉及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市财政局。报名地点: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1606室;联系电话:85594170,13814714363。联系人:曾阳阳。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邮箱:183368210@qq.com

五、评估、拍卖机构确定办法

由市财政局对申请评估、拍卖业务的机构资格和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并重点对遵守行业规范、诚信服务和合理收费等方面进行考核、确定。对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禁止入库。

附件: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2日

报名登记表.doc


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