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询价时间
询价开始时间:2019年9月19日11:30
询价结束时间:2019年9月25日11:30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南通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类项目委托评价
采购预算:9.85万元,分两个包,第一个包6.6万元,第二个包3.2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后3家报价中最接近3家平均价的供应商报价成交;
2、每家必须对两个包进行报价,只能成交一个包;
3、最接近平均价的报价如有高价和低价的,取低价成交。
三、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南通市财政局通财绩(2018)6号文公布的16家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评价费用(万元) |
2015-2018年“通宁大道陈桥收费站—幸余路绿化养护”政府采购项目 |
612.3 |
6.6 |
2018年“建设项目环评第三方技术评估”政府采购项目 |
190 |
3.25 |
合计 |
9.85 |
2、完成时限:评价工作要求自成交之日开始,到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递交项目绩效评价相关材料。
(三)质量要求
承接预算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对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如实反映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项目调研,制定评价方案;
2、组织评价方案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方案定稿;
3、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组织评价报告论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出具并提交书面评价报告正式稿。
(四)工作纪律
1、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审计纪律,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2、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确保评价工作质量;
3、承接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应主动提出回避,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项业务约定;
4、不得将承接的绩效评价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报价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
4、询价文件中确定的投标要求和其他证明文件;
5、对询价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6、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询价报价要求
1、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报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开标时间:9月25日下午2:00,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1楼1102室。
3、联系人:张维建,联系电话:85594195
4、开标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验收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采购单位要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采购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款项。
南通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2015-2018年“通宁大道陈桥收费站—幸余路绿化养护”政府采购项目 |
|
2018年“建设项目环评第三方技术评估”政府采购项目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