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低保上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民政部分中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社[2017]195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民政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社[2017]203号)、《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省级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8]109号)及《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8]54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市本级合计收到省以上农村低保补助资金3953万元,根据市民政局分配方案,下达崇川区61.17万元,港闸区111.77万元,开发区12.3万元,通州湾423.5万元,通州区3344.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