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采购时间
采购开始时间:2021年6月8日14:30
采购结束时间:2020年6月10日14:30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南通市财政局市区国有金融机构登记申报信息审核项目委托审计
采购预算:3.3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后3家报价中最接近3家平均价的报价成交;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3A级以上评级的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在南通市区或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南通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和业绩。(有佐证材料)
(二)服务内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苏财办金[2021]6号)精神,对市区8家国有金融机构产权登记申报信息开展审核。
2、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
(三)质量要求
核实国有金融机构产权登记信息是否正确、合规性资料是否完整、表间信息是否一致等。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报价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中确定的投标要求和其他证明文件;
5、对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6、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采购报价要求
1、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报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开标时间:6月10日下午14:30,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1楼1118会议室。
3、联系人:张维建,联系电话:85594195
4、开标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及时签订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验收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采购单位要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2、采购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款项。
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