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17 15: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20〕33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市区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政策范围包括: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再担保业务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资产证券化项目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地方金融体系建设资金等。

二、审核要求

各区财政局要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本次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并认真对照《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切实履行审核职责。

各区财政局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申报单位提供的业务明细须逐笔审查,不得遗漏。各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对出具的证明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报送要求

请各区财政局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资金申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财政局金融处,我局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1.各区财政局申请资金文件,需包含财政部门审核情况及审核意见;2.《申报通知》中要求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及附件;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审核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申报通知》中只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除外),同时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 20718156@qq.com。逾期未报送,视同放弃。

各区财政局在资金申报、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金融处联系。联系人:朱轶;联系电话:85594159。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20〕33号)

                                            南通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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