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财政业务信息发布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30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南通市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法律意见评估。

二、委托内容

20201-4月份,江苏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市区部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剩余额度预计近期下达并发行。现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对应项目第三方评估,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资质要求

熟悉并从事过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四、质量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债〔201866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均需公开对应项目信息和第三方评估信息,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来源、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潜在风险评估、主管部门责任、财务评估报告(重点是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情况评估)、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意见书需符合江苏省财政厅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的相关信息公开要求。

五、完成时限

符合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券发行通知要求的完成时限(根据以往批次发行经验,每批次完成时限一般为6天左右)。

六、委托费用

中介费用报价实行限价报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法律意见书中介费用报价限价为13万元。

七、评标方式以及评分标准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组织评审工作组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中标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今后该机构将不得参加市财政组织的此类业务采购活动。

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评分表

评分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同类业绩

30分

往年成功承接江苏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第三方披露工作的,承接一次得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30分。(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正式法律意见书作为佐证材料。)


服务报价

70分

1、以现场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

2、用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与基准价格进行比较,将投标价格与基准价格差额的绝对值按照由小到大进行排名。差额绝对值最小的投标人,得分70分,排名往后依次递减5分 。


分数合计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058日上午1130

报名电话:张维健051385594195;报名地址:南通报业大厦1218室(世纪大道8号);业务咨询人:王赛丹051385594160

报名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从事过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报价材料以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必须装袋密封。

八、请已报名的中介机构于2020年5月8日下午2:00,在南通报业大厦1226楼会议室集中,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市(县)××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参考模板)


                                            南通市财政局

                                                                                       2020430





附件

××市(县)××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

(参考模板)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等。

二、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概述、项目批复文件及项目实施主体等。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及偿债资金来源及项目收益融资平衡等。

四、结论性意见

说明:以上模板仅供参考,正式提交的报告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格式可由律师事务所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