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南通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在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中,我局获评优秀单位,“立足公平公正便民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高地”获评全市第一届“法惠民安?治在江海”精品样板项目,相关创新做法入选2024年全省法治财政经验做法。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依规高效履职
1.统筹抓好收支管理。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大力推动税源建设,持续做好免抵调资源涵养,依法依规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9亿元。二是深化国有资产清查利用,累计清查国有资产总额3.1万亿元,累计盘活国有资产415.1亿元。三是科学有序安排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9亿元。
2.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惠企政策,优化完善市级产业、科技、人才政策,协同出台推动“两新”系列政策措施,以及支持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未来产业、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采取“拨-投-股”方式支持重大科创项目。二是强化基金引导。进一步完善基金矩阵,积极推动组建高端装备、未来产业、海洋产业基金。与中证报合作举办2024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暨第二十六届上市公司金牛奖颁奖典礼和第三届南通投资大会,深入推进紫琅湖、宝月湖基金集聚区和南通金融小镇建设,加快基金投资布局,招投联动吸引项目落户。三是强化金融撬动。用好省、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创设市级首个“政银担”产品“财信保”,全面优化扩围“江海贷”,推出“1+6”产业支持模式,与省级财政金融产品协同联动,发挥融资担保政策作用,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我市成功入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3.助力提升城市能级。一是科学编制计划。贯彻过紧日子思想,研究制定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水利计划和城市运营维护计划,结合财力情况和项目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大力争取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上级专项补助等资金,有力支持城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着力降本增效。优化完善兴东机场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定轨交运营补贴结算办法,建立公交企业降本增效考核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园林绿化建管模式改革。
4.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兜底保障,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优化市区残疾人参加意外险政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拨付就业补助资金5.9亿元;持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4.9亿元。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保障各类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支持“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做好市应急医院、中医院迁建、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推动构建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支持乡村振兴。全力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统筹下达各类惠农资金,用好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及贴息政策,不断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协同支农。
5.聚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人员经费全零基编制基础上,去年建立覆盖“四本预算”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今年进一步优化完善支出标准,全面覆盖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三大预算项目。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出台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选取市区公交运营补贴项目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三是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单位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四是提升财会监督质效。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及省实施意见,出台我市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完成8大类56个财会监督项目。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我局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要求对局10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来我市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提供实务支撑。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全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4次,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3.提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一是根据省、市法治工作部署,研究印发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为全年法治工作提供明确制度指引。二是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我局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三是深入挖掘创新工作亮点,充分展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最新工作成果,相关做法被评为2024年度全省法治财政经验做法。四是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形成整改方案,以务实举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依法依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南通市财政局经费审核会议议事规则》《南通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强化法律审核,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应审必审,重大决策交单位内部审核、法律顾问专业审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考试、云宣讲活动和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培训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分析总结我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典型案例,在全省涉法涉诉典型案例会上进行交流。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制定《南通市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计划》,着力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办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我局专项整治情况。
3.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对全局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与法律顾问会商,确保办理程序、处理结果合法合规。全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起,经市政府审理,维持我局答复。
2.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规范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赋能添力,本年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9件。
3.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核政策文件60件、政府信息公开25件、政府合同25件、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9件、12345、信访举报40件,筑牢依法行政“防火墙”。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等事项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按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25件。
(七)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提高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对新招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进人员了解财政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新提拔、新入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观看宪法宣传片,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在全市财政系统选拔4名人员参加全省财政法治知识竞赛和辩论赛,获得团队拼搏奖。
2.扩大政策法规宣传覆盖面。制作普法创意微视频《管住“有形之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生动诠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主要内容、实施意义和深远影响,加深公众对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积极组织县(市)、区财政局和我市企业观看省厅“财法同行”线上宣讲会,学习新修订的会计法、公司法、数据资产入表等财政法律知识,推动新法新规更好贯彻执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学法学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学法用法“头雁效应”,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竞争法治观念,领学《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全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刻把握《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推动《条例》各项部署加快落地见效。
(二)积极履职尽责,统筹法治财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带头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谋划法治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定《南通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汇报、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三是完成2023年度述法工作,汇报个人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以述法促履职,不断提高自身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能力。
(三)推进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法律权威。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带头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政策制定于法有据、文件发布权威有效。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融合还不够深,财政业务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源头防控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提高文件制发计划性。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合法性审核为抓手,切实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把好法治关口,确保政策文件规范有效、答复意见合法充分。畅通行政相对人诉前沟通渠道,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以制度建设为依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和依法行政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法规工作由“末端管理”转变为“前端防控”,促使法规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便更好发挥法治在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支出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职能。
(三)以标准化管理指标为支撑,全面提升法治财政管理水平。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结合对区财政监督检查,带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法治财政管理工作争先进位。
(四)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手段,不断提高财政法规政策知晓度。对内认真落实好以案释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外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财政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财政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