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南通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完善财政制度,持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我局被评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并获得全省财政系统“践行法治思想·勇担财政使命”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情况
1.统筹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财税协同共治,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组织。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积极稳妥调整年度预算。建立库款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有效保障基层运转。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用在兜牢“三保”、疫情防控和重大项目保障上。
2.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围绕“产业倍增三年行动”,牵头制定“产业发展50条”“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配合制定“稳增长50条”“纾困8条”等。出台“基金发展16条”,承办“拥抱创新向未来”南通投资峰会,与头部机构加强合作。发挥财政金融产品作用,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加强风险损失补偿,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要求,出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措施。
3.助力提升城市能级。研究制定《市与区城市建设管养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细则》、《南通市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筹措办法》,进一步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汇聚城市建设合力。全力支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改造、绿化景观提升等项目实施,推动城市旧貌换新颜。协同推进市区公交线路及站点优化布设,促进公交轨交“两网”融合。
4.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制定《市属公立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卫生人才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在全省率先按月发放课后服务补助资金。推动初中一体化办学,建立完善教师综合培养激励机制。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大剧院、美术馆、艺术剧院等文化阵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艺术精品。出台《关于强化出资人监管职责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两大传媒集团健康平稳发展。成立我市首支乡村振兴基金,推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
5.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完成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明确市、区间财政收入分配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全面覆盖“四本预算”。印发财会监督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实施六大类29个财政监督检查项目。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目标管理全流程工作规范,完成城镇职工医保等17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职能,出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和注会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建立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落实“作风建设提升年”要求,持续开展财政系统“千人千户千企”活动,累计走访企业801家、群众2329户,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000余个。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1.做好财政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起草《南通市财政局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积极拓展“多视角”审核方式,通过召开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相关领域的专业机构、专家进行咨询。二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每两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专项清理工作,对不适合新情况新要求的制度规范重新修订或废止。三是遵循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动漫、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支持。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管理。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局各处室严格遵守关于公平竞争基本原则、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工作机制的规定。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的意见》,建立健全统一审查机制,明确承担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由起草处室对政策文件承担主体责任,税政法规处承担复审责任。
3.认真开展法治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省厅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研,对财政监督领域行政处罚研究提出自由裁量标准。完善《南通市财政局不予行政处罚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4.提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年初印发法治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对照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处室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升财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我局有关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民主协商、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财政政策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审核时注重实体与程序并重,从主体适格、履行法定程序、内容合法合规等方面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为局内重大决策把好“合法性”关口。今年共审核行政政策文件40件,政府合同35件。
2.提升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度。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特定群体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采纳吸取合理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反映民智、体现民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贯彻落实《南通市财政局不予行政处罚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加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规范文字及音像全过程记录,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案卷完整规范,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3.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印发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编写学习导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纳入学习内容。主题教育覆盖包括局领导在内的全局人员,通过个人学、处室学、全局学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推动全局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提高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抽查、通报等活动,对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证据收集全面性、程序流程正当性、法律适用准确性、裁量幅度合理性以及案卷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重点评查,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促进财政执法行为有序规范。同时,完善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健全制度、细化流程、规范内容、明晰职责,加强执法案卷管理,提高财政监督检查风险防范意识。
5.做好市委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对标对表开展全面自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印发《南通市财政局舆情管控办法》,对舆情分析研判程序、舆情分级分类、舆情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成立局舆情管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舆情管控工作,指导具体处室(单位)处置舆情,对重大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决策。落实市有关舆论引导与舆情管控制度,第一时间了解并核实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事态发展和处置进展。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积极与法律顾问会商,规范处理文书的作出和送达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处理结果合法合规。本年度我局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数为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2.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对于政府采购投诉,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调查、审查和作出处理决定,规范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合法权益,为供应商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本年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7件。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案件、财政信息公开、履职案件、政府采购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贯彻《南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遵守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流程、审核流程等规定,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本年度按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26件。
2.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债务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责任回溯、政务诚信记录等制度。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用和诚信管理体系,明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类主体的失信行为、记录评价、结果运用,与其他部门一起联合惩戒政府采购失信对象。创新应用信用信息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构筑信用融资坚实基础。
3.建立健全行政运行内控制度。建立“1+4”内控制度,先后出台《南通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预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行政运行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设立财政依法行政的“防火墙”“安全网”,确立制衡机制,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做到关口前移“未病先防”,建立对各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开展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印发局处室(单位)岗位职责清单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强化制度约束,加固廉政防线。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加强南通市财政局政务网站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部门动态,及时回复部门信箱信件,回应群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南通市政务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要求,报送政务信用信息。
(九)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开展内部学习培训。召开中心组集中学法专题会议,局长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围绕打造法治财政作交流发言。举办财政讲坛,对2022年新招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帮助全局人员了解最新的财政体制情况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2021、2022年新入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讲解宪法相关知识,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义务。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本年度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并参加资格考试,提升财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2.宣传财政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深入解读《关于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支持制造业和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举措。制作《助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开绿灯”》法治动漫微视频,宣传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此外,还通过召开线上政策咨询视频会、南通投资峰会、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一线调研等方式宣传助企纾困财政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3.针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外部培训。举办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培训班、拟上市企业专题辅导培训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会、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班,组织线上法律知识竞赛,送教上门,开展多层次外部培训,有效提升各单位相关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统筹。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法治财政工作统一指导、统筹协调,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财政工作机制。
2.压实法治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工作、审议《南通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并提出对策举措。法治财政工作已纳入处室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工作责任,确保任务推进到位。
3.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党内法规和财政相关法律法规。
三、存在不足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力还有待提高。少数干部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审查实践经验,对如何开展审查存在疑问,对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具体情形判断不够清晰。二是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开展不够,需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检验预期目标及实现程度。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全力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引领,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抓好落实。提前谋划布局,紧盯任务要求,分解目标,凝聚机关处室和相关单位合力,促进形成决策用法、办事依法、监督执法的浓厚氛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
2.加强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听取民意、汇聚民智,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检验规范性文件预期目标及其实现程度,以及各项制度和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运用好评估成果,把评估结果作为文件立、改、废的依据。
3.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纠纷。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各业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守好法律底线,合理规避风险。完善案件合议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干部的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复议诉讼能力。
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5.持续推进财政“八五”普法工作。继续按照《南通市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继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财税制度政策等,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