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职责等举措,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完善财政制度,持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有效提升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今年,我局被评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和连续三年以上先进单位,获得全省财政合法性审核业务技能竞赛二等奖,在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中,我局在市级机关中排名第一,获评优秀单位。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1. 统筹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财税协同共治,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组织,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2亿元,增长10.9%。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完善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市本级财政支出审批管理规程,严把支出关口,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0.8亿元,同比增长2.9%。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财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2. 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市退税缓税减税降费120亿元。优化完善市级扶持政策,协同制定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50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6条”、新科技30条、人才政策4.0、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兑现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才专项资金16亿元。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出台“基金发展16条”实施细则,加快南通创新区和市北高新区两大基金集聚区建设,成功举办“资本赋能发展·创新共赢未来”2023南通投资峰会,现场签约29个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额68亿元。。用好财政金融产品和融资担保政策,大力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
3. 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完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盐通铁路、宁启铁路二期运营补贴分担办法和洋吕铁路资本金还本付息、营运补贴方案,会同市港建委研究制定小庙洪航道养护性疏浚费用分担办法等。统筹调度全市资源,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全力支持机场、过江通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城建交通项目建设。加快研究轨道交通、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和考核激励措施,推动城市运营降本增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全面推动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市域交通路网体系“一张图”研究,着力推进公交轨交“两网融合”,提升路网综合利用效能。推进园林绿化管养机制改革,开展通富路绿化订单式管养试点。
4.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支持20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新一轮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下达市本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1.53亿元。强化兜底保障,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障推进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为职大搬迁、滨江中小学、幸福中学、中医院、应急医院等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强化“三农”资金多元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各级惠农政策,推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全力支持“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统筹下达各类惠农资金12亿元,撬动金融资本约75亿元支持农业发展。
5.有力防控债务风险。持续推进债务“瘦身”三年攻坚,进一步加强全口径债务管控,围绕“控规模、降成本、减平台、防风险”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强债务情况动态监测和督导核查,及时预警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顺利完成省债务综合监管系统运行试点工作。
6. 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六大类34项财会监督检查项目,首次将六个区(园区)全面纳入检查范围,注重做好检查的后半篇文章。出台《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1+6”内控体系;出台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模板,完成12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试点建设。研究制订市级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实施17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首次对整个区(通州)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审、政策调整、项目审核等相衔接。推进全国电子会计凭证政务财务服务平台试点。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1.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南通市财政局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要求,对财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二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向社会提供权威规范、内容完整、格式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确保财政政策文件公平合法有效。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工作,向市政府报送2024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五是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管理。落实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持续做好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提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一是根据《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南通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梳理全年法治工作重点,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制度指引。二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编制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三是梳理既有行政执法委托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理顺市、区两级财政赋权事项。四是编制财政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学以致用,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五是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财政改革实践中,积极申报全省法治财政示范项目,聚焦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不断发挥法治在优化财政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中的关键作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要求,贯彻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高决策质量,有效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柔性执法。探索编制我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方便企业快速了解行政处罚风险点,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严格落实《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提高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对局各处室2022年以来已经办结的行政裁决、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评查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证据收集全面性、程序流程正当性、法律适用准确性、裁量幅度合理性以及案卷管理规范性,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促进财政执法行为有序规范。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完善局内控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落实《南通市财政局舆情管控办法》及市有关舆论引导与舆情管控制度,第一时间了解并核实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事态发展和处置进展。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 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积极与法律顾问会商,规范处理文书的作出和送达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处理结果合法合规。我局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审理均维持我局决定。
2.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对于政府采购投诉,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调查、审查和作出处理决定,规范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合法权益,为供应商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本年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6件。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认真完成上级考核任务。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督察反馈共性问题,认真对照排查,全面整改,对账销号。做好省厅法治财政考核工作,报送考核资料100余项,充分展示我局法治工作亮点。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工作,上报工作成果,着力提升本局法治建设满意度。
2.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贯彻《南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遵守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流程、审核流程等规定,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本年度按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1件。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和公共数据,助力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智能高效数字法治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为建设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坚实数据基础。加强南通市财政局政务网站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部门动态,及时回复部门信箱信件,回应群众关切。
(九)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组织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推动财政干部进一步认识规范行政行为和维护相对人权利的重要性,提升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意识。通过举办财政讲坛、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宪法宣誓和知识竞答等活动,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试,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2.推动社会普法提质增效。牵头承办“资本赋能发展·创新共赢未来”2023南通投资峰会,介绍南通对各类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诚邀各方机构精诚合作,为南通注入金融活水。开展“千人千户千企”活动,赴企业开展调研,介绍政府采购、减税降费、财政奖补等有关惠企政策。
3.促进部门单位规范管理。召开202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布置会议,解读新制定的支出标准体系和绩效指标体系文件。召开市属高职院校预算拨款改革座谈会,解读《市属高职院校预算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并听取有关建议。组织《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宣讲培训会,从办法解读、资产管理重点环节实践操作和当前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对法治财政工作统一指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法治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为做好法治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工作、审议《南通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召集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江苏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并将法治财政建设列入本年度局重点工作。
2.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以身作则,带头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在《南通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依法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把民主协商、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贯彻落实局长办公会、经费审核会等相关会议制度,听取法规处室、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严把重大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关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法定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科学化。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还有改进空间。目前宣传方式以组织讲座、发放手册等形式为主,普法过程缺少互动性,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二是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法治工作指导力度有待加强。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增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府依法履职服务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听取民意,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进一步强化对区县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一线指导,增加座谈调研频次,督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二)切实预防化解行政纠纷。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法制审核,依法依规审查信息公开、政府合同、采购投诉、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务。妥善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说理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财政出台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三)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加强管理,促进全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相对人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财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多措并举开展财政普法活动,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广泛性。落实《南通市财政局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学以致用,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