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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16 字体:[ ]

一、补办对象

在南通地区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原持有证书遗失或毁损后,可以申请补办证书。

二、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书补办申请表;

3.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4.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JPG或JPEG 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三、办理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311室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85594127。


附件:证书补办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