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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拨—投—股”方式支持重大科创项目实施细则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字体:[ ]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方式,4月24日,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出台《“拨—投—股”方式支持重大科创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支持具有重大技术创新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通落地转化,加快引进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是探索财政支持科技新方式。“拨—投—股”是指将用于重大科创项目研发的财政资金在项目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按照约定转化为相应投资权益的支持模式。通过财政补助资金加力提效,实现“无偿支持”向“无偿支持”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转化。

二是为科技招商提供新的手段。“拨—投—股”方式扶持对象主要为新招引的优质科创项目、初创型企业以及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推荐的拟在市区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一步填补了政策空白,在原有科技政策上做好“加法”。

三是突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在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的基础上,鼓励拟落户地区(园区)、项目其他参与方按同比例投入,通过市、区两级协同发力,撬动高校院所资金及社会资本投入,用“政府引导+市场接力”模式加快引进重大科创项目,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