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查核实管理的最新要求,市财政局紧扣“资金全覆盖、单位全覆盖”原则,近期出台四项举措,构建起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动市本级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常态化推进应付款项清理,盘活沉淀资金。每年下半年组织对单位应付款项进行集中清理。按照“科学界定、分类处理、统筹使用”原则,组织单位全面核对、查实和申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凭证等方式严格审核,推动资金跨部门、跨类别整合,加快沉淀资金盘活,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系统化落实应收款项清收,守护国有资产。依托国有资产债权清查底数,督促单位对账龄超一年的款项进行核实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加大催收追缴力度,必要时通过司法联动组织清收;符合核销条件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后规范核销,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规范化夯实核算管理基础,严控财务风险。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明确往来款项管理职责与审批流程,建立定期清理机制,严控款项规模和账龄。指导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及时调整差错。对已批准核销的应收款项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登记备查,确保账务清晰、风险可控。
四、长效化构建监督协同格局,凝聚工作合力。将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财会监督重点,强化与审计监督的协同联动,放大监督效能。对管理不善、长期挂账、核算不清、清理滞后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持续跟踪问效,以监督促落实,推动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常抓不懈、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