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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 创新机制 支持资源环境建设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字体:[ ]

近年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瞄准改善环境质量靶心,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累计安排污染防治资金15亿元,投入总量逐年增长,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支出,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聚焦重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以提升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为主抓手,聚焦水、气、土三大要素,不断推动监测监控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2021年,市财政安排近1亿元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环境执法等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监控能力大幅提升,为科学治污、精准施策提供了有效支撑。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浓度、省考以上水质考核断面优Ⅲ比例同比增加。

二是明晰事权,厘清市县支出责任。根据省政府下发的《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垂改体制实际,起草了南通市与县(市)区生态环境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在前期对各县(市)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责权清晰、便于监管、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各项事权级次进行了逐一论证,清单式界定了各级事权。方案的出台,将以往生态环境领域需要一事一议的事项进行了制度化,也为市县财政支出责任理清了边界。

三是创新机制,探索管理方式创新。为调动各区污染减排积极性,加大市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市对区环保补助方式,研究出台了《市对区环境保护和治理综合补助办法》,充分运用市污染攻坚办的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及排名计算对区综合补助。办法执行3年来,市财政共安排对区综合补助6000万元。《办法》的出台,取消了多条线的对下考核与补助,考核目标导向明确,强化了补助资金的统筹使用,扩大了基层财政资金使用的自主权。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合理安排资金,进一步提升生态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