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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创新农业保险政策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11 字体:[ ]

近年来,南通市财政坚持把创新农业保险政策作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创新手段,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工作,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完善经营模式  提升市场化水平

今年以来,市区全面推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转变,将政府与保险机构“联办共保”转变为保险机构自主经营,初步建立了以政府引导、保险机构市场运作模式为主体,保障充分、覆盖广泛、服务精准、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予以一定补贴,各级财政补贴额累计可达保费的80%左右,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农业生产主体仅需承担20%左右的保费,即可享受100%的风险赔付责任。截至目前,省、市财政已累计拨付各区2019年保费补贴2050万元,促进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

扩大保险品种  实现目录式管理

目前,市区纳入财政补贴目录的险种共38个,包括主要种植业险种5个、主要养殖业险种2个、高效设施农业险种25个,农机具保险4个,我市特色险种2个。其中,大豆、花生、公益林、食用菌等、夏季保淡绿叶菜价格指数、罗氏沼虾、仔猪、粮食烘干机保险等8个财政补贴险种为今年新增品种。通过动态调整财政补贴目录,将农业生产主体需求大、呼声高的险种及时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农户受益程度。


夯实发展基础  促进可持续发展

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赔付的特点,事前预防、源头管控不到位,生产过程服务跟不上,小灾就可能引发大风险。为此,南通市财政部门坚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推动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条款及费率优化,督促承保保险机构公平、合理地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同时,积极研究收入保险、指数保险等创新试点险种的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创新开办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底我市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保险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险机构活力进一步激发、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