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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三举措”构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新机制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17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市财政从计划源头入手,通过设置限额指标、项目论证入库、预算动态调整等举措,强化财政预算约束,着力构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新机制,严防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是设置“双限额”,严把计划编制关。结合项目建设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创新性地设置了新建项目投资和支出“双限额”,分别从中、短期两个时间维度反映财政承受能力,有效控制年度投资,杜绝新增政府性债务。一是财政总投资限额,根据次年度可用于项目建设的土地出让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债券等收入,扣除各项计提、城市维护和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核定;二是财政资金支出限额,根据政府债务化解方案,结合续建项目次年合同约定支付金额核定。

二是建立“储备库”,严把项目论证关。牵头建立项目储备库,并组织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对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分类入库储备。在编制次年度建设资金计划时,根据轻重缓急对入库新建项目合理排序,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财政承受能力限额内挑选列入次年度计划的新建项目。

三是动态“调预算”,严把收支平衡关。一方面,主动加强收支跟踪分析,于每年9月30日前或预算收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判,根据资金余缺提出项目增加或延缓实施的建议,并及时调整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防止项目支出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或资金长期沉淀;另一方面,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保障确认函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启动主体施工招标,避免出现项目开工后资金无法足额保障的问题。